王冬[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淄川大隊原教導員]

日前,經中共淄博市紀委、淄博市監委批准,中共淄川區紀委、淄川區監委對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淄川大隊原教導員王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冬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長期無償借用他人車輛供本人使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貪污、受賄犯罪。
王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廉潔自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淄川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冬開除黨籍處分;由市公安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淄川區紀委監委網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