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陸

王全陸

王全陸,男,1972年10月出生,漢族,天津人,200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本科學歷。曾任天津市津南區八里台鎮副鎮長。2018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1989.09-1993.08天津市農業機械化學校汽車拖拉機修理與運用專業學生
1993.08-1994.09天津市津南區雙閘鄉試用期人員
1994.09-1998.02天津市津南區雙閘鄉辦事員
1998.02-2001.10天津市津南區雙閘鎮科員(1995.09-1998.07在天津廣播電視大學財務會計專業學習)
2001.10-2005.11天津市津南區八里台鎮科員
2005.11-2007.04天津市津南區八里台鎮民政辦副主任
2007.04-2010.02天津市津南區八里台鎮政府辦公室副主任(2006.09-2009.07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會計學專業學習)2010.02-2016.08天津市津南區八里台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其間:2015.08-2015.11在津南區第十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6.08-2018.04天津市津南區八里台鎮副鎮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24日據天津紀委訊息:天津市津南區八里台鎮副鎮長王全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7月3日,據津南區紀委監委訊息:經區委批准,區紀委監委對津南區八里台鎮原副鎮長王全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全陸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向私營企業主索要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貪污和玩忽職守犯罪。
王全陸身為黨員幹部,黨的觀念淡薄、紀律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區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全陸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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