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平[臨沂市費縣大田莊鄉政府農業科員]

2018年9月10日,中共費縣紀委、費縣監委對大田莊鄉政府農業科員王光平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光平違反廉潔紀律,違反有關規定兼職取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占公私財產、套取危房改造資金、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將村集體資金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套取專項扶貧資金並挪作他用,數額較大;涉嫌貪污罪、職務侵占罪、受賄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王光平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費縣紀委常委會、費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王光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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