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88年1月至1988年3月,招聘在會東縣海壩鄉工作;
1988年3月至1991年6月,任會東縣嘎吉鄉政府秘書;
1991年6月至1992年10 月,任會東縣洛佐鄉黨委副書記;
1992年10月至1995年8月,任會東縣嘎吉鄉黨委書記;
1995年8月至1996年5月,任會東縣野租區委副書記;
1996年5月至1998年9月,任會東縣野租區委書記;
1998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會東縣魯吉區委書記;
2004年12月至2006年 11月,任會東縣桑蔗辦主任;
2006年12月至今,任會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工作分工
負責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城市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環境保護、住房建設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民營經濟、鹽業、測繪、人民防空等工作。分管國土資源局、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城鎮綜合管理局、環保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人防辦。聯繫縣政協、工商局、工商聯、住房公積金管理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