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4年4月至1976年12月,在肥西煙墩公社插隊;1976年12月至1978年1月,在省通訊電纜廠工作;
1978年1月至1982年1月,在安徽大學外語系學習;
1982年1月至1985年3月,先後任安徽省外貿局進出口辦事員、調研處副主任科員;
1985年3月至1988年8月,任安徽省外貿諮詢公司業務部經理;
1988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安徽省技術進出口公司副總經理(副處級);
1992年11月至1997年1月,任安徽省技術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正處級);
1997年1月至1998年11月,任安徽省進出口(集團)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副廳級)、省技術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其間,1997年7月至9月,在安徽省行政管理幹部學院參加由省委組織部舉辦的“省屬企業負責人培訓班”學習);
1998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安徽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省技術進出口公司董事長;
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任安徽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省技術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3年4月至2004年2月,任安徽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04年2月,任安徽省商務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05年10月至2015年08月,任安徽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總裁。
任免信息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王亞非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個人榮譽
2011年11月12日,獲得“2011年中國著作權產業風雲人物”獎。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3月,安徽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亞非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終止代表
2017年6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終止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法逮捕
2017年7月7月21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安徽出版集團原黨委書記、總裁王亞非(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7年8月15,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對安徽出版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亞非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亞非毫無黨性原則和組織觀念,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建設、出入高檔會所,違規公款發放拜年紅包;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和報告個人有關情況;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購物卡,違規兼職取酬、濫發津補貼,違規在單位報銷個人費用;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職責缺位,造成惡劣影響;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個人決定大額度資金使用;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亞非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8年3月,宿州市檢察院就安徽出版集團原黨委書記、總裁王亞非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向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1992年至2017年間,王亞非利用擔任安徽省技術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安徽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安徽安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安徽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安徽省商務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安徽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總裁,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購物卡、公司股份、金手鍊等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522.3045萬元、美元4.75萬、金條400克,為他人在業務承攬、資產重組、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
2001年至2013年,王亞非利用擔任安徽省技術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安徽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總裁,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之便,個人決定將單位公款供給其他個人使用或者以單位名義供給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合計挪用公款815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王亞非的刑事責任。王亞非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