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1907-)字淡如,湖南省長沙市人。1926年清華學校畢業,後赴美國就讀於威斯康辛大學、洛維其大學,獲歷史學學士學位。1928年入美國西點軍校習工兵。1932年畢業回國,後曾任教於湖南大學,兼國民軍事訓練大隊長,歷任稅警總團及第八軍排長、連長。1935年任稅警總團工兵營營長、第八軍教導團上校團長。
1937年冬,奉財政部長宋子文之命,將一批爆破器材、炸藥和稅警總團工兵營第三連(爆破連)全體官兵,送交延安八路軍總部,支援八路軍敵後抗戰。1940年任稅警總總團幹部教練所教育長。嗣後,任稅警總團團長。
1941年夏,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參謀,奉命派赴菲律賓,擔任與美軍聯絡的聯絡員。1942年隨麥克阿瑟轉戰西太平洋,任盟軍與我國情報及戰略之協調聯絡。1945年任中華民國駐日本盟軍總部首席聯絡官,授少將軍銜,參與了對日本戰犯的軍事審判,他奉蔣介石之命勸梅汝敖和向哲浚兩位在審判日本天皇的問題上要保持沉默。1946年任國防部情報少將司長、國防部辦公廳中將副主任。1948年春任成都中央陸軍軍官學校中將教育長。後調任青島警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長官。
1949年到台灣,任“總統府”參軍處參軍。1960年任“總統府”秘書。1967年任東吳大學外文系主任、教務長。曾兩次應邀赴美國講授中國傳統文化。1977年退休。
此後王之移居美國,撰寫回憶錄,於1993年正式出版,成為中國對日受降代表團六人中唯一一位寫下回憶錄的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