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經濟委員會

(五)重工業處 (六)輕工業處 (十)鄉鎮企業處

根據《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關於玉溪市市縣鄉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玉發[2005 ]1號)檔案精神,設定玉溪市經濟委員會, 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玉溪市經濟委員會主要負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調節、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各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推進企業技術進步、重大裝備研製和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管理的職能。加掛玉溪市中小企業局、玉溪市鄉鎮企業局和玉溪市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一、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原玉溪市中小企業局、鄉鎮企業局的職能。
2、原玉溪市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
3、原玉溪市煤炭工業綜合管理處的職能。
(二)劃出的職能
1、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指導國有企業管理和改革(玉溪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
2、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制定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的職能,以及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能。
3、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玉溪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的職能。
4、原指導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的職能。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玉溪市經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發展工業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地方性工業行業規章和產業導向,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市委、市政府工業強市戰略,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指導工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各產業之間的協調發展;最佳化生產力布局,促進資源最佳化配置,指導工業行業進行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指導重點工業園區規劃和建設工作,實施工業集聚效應。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工業經濟運行調控方案,研究提出工業經濟調控舉措與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產業預警機制。
(四)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結合實際提出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研究組織實施行業整合;負責全市工業經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相關信息,指導和促進企業信息技術的套用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企業技術進步政策,研究提出支持全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的方案;提出引導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登記備案,上報省級審批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審核。
(六)對捲菸配套、礦電、縣域特色工業進行指導服務;擬定地方性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章和產業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工業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對策措施;指導和推動企業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實施清潔生產;對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申報企業進行初審上報;指導和監督企業抓好資源節約,節能降耗和綜合利用,參與擬訂工業環保發展規劃,協同做好對工業企業環保工作的監督檢查。聯繫工業企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七)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貫徹《中小企業法》、《鄉鎮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推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巨觀指導,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統計和運行情況分析;負責企業的治亂減負工作;維護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八)調查分析相關行業、產品生產和市場供需情況、綜合平衡產、運、銷;負責全市能源及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工作;負責轄區內電力供需協調;負責對地方煤炭工業的發展進行規劃、組織協調,規範全市地方煤炭生產經營秩序;負責協調鐵路、公路重點物資出省、出口運輸計畫工作。
(九)指導和實施全市工業經濟管理幹部、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培訓教育;負責全市企業工程、經濟系列,鄉鎮企業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實施人才戰略,擬定和推進全市重點企業的經營管理、科技、市場行銷、技能型四支隊伍建設的培訓教育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玉溪市經濟委員會設14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各處室工作,保證機關正常有效運轉;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全委性會議的組織和檔案起草、審核;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檔案、信訪、保密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行政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業務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督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
(二)綜合研究與產業政策處
跟蹤分析國內外產業發展動態和主要趨勢;組織戰略性、前瞻性課題研究及起草重要檔案、文稿;負責全市工業經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收集、整理、分析、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全市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的相關工作;研究擬定我市工業園區建設中長期規劃、布局和相關支持政策的實施;組織編制重點行業發展規劃,並研究提出相關支持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實施,提出我市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並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的政策建議;承擔玉溪市重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三)經濟運行處
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經濟運行意見及相應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調查分析行業、產品生產和市場供需情況;綜合平衡和銜接產、運、銷;參與制定行業規章,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國民經濟計畫的編制,會同有關處室編制年度經濟運行方案和經濟運行指導意見,分析月、季、年度經濟運行動態,負責經濟指標的考核,匯總財務和統計報表,指導企業財務和統計工作,檢查生產經營目標的完成;聯繫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四)技術進步處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和創新的規劃,制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審批許可權範圍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並組織實施;管理安排市政府新型工業化及重點產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提出工業企業投資導向目錄並進行監督;研究制定促進企業提高技術開發能力的政策措施;推進生產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聯合開發工作,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立;推進企業新產品開發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裝備研製工作;促進工業企業群眾性技術活動的開展,推進技術合作與交流。
(五)重工業處
實施磷化工、冶金、機械、建材等重工行業管理,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研究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章和經濟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及資源整合,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意見和建議;負責農藥生產企業定點和生產核准的管理工作;承擔玉溪市礦電產業發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聯繫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六)輕工業處
實施捲菸配套、食品、製糖、醫藥、造紙、包裝等輕工行業管理,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研究擬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章和經濟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研究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點問題並提出相應意見和建議;指導全市鹽務管理工作;負責易製毒特殊化學物品使用許可證管理;聯繫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七)能源交通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電力、煤炭等重要能源管理辦法及行業管理;研究擬定全市電力、煤炭工業綜合性市場運行規劃,規範生產經營秩序;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推進能源行業的結構調整;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煤炭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監管電網調度和地方煤炭生產安全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行業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鐵路、公路重要物資出省、出口運輸計畫平衡工作;負責全市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監督管理;承擔玉溪市“三電”辦公室、玉溪市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玉溪市關閉非法煤礦礦井領導小組辦公室、玉溪市果蔬鐵路外運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八)資源綜合利用處
研究提出工業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對策措施;貫徹國家《清潔生產促進法》,依法組織協調和推行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工作;指導和組織節能節水工作,推廣能效標準和能效標治,推進以節能、節水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研究提出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辦法,組織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產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擔玉溪市清潔生產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九)中小企業處
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研究制定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相關配套政策,研究和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促進建立和拓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融資渠道;協調解決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保障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在市場準入、市場競爭中的合法權益;研究提出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十)鄉鎮企業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鄉鎮企業統計信息工作,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研究和制定縣域經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相關配套措施;編制縣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協調落實年度資金,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制定支持政策,加大企業招商引資力度,引導和鼓勵各類企業在縣域和重點鄉鎮集約發展;協調支持縣鄉配套經濟,積極引導縣鄉中小企業參與城市大工業、大企業(集團)和優勢企業的產業分工體系。
(十一)企業服務體系處
推動和建立中小企業發展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研究提出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創業輔導、管理諮詢、市場開拓和信息化建設等服務機構建設;協調落實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市場份額的有關工作;規範中小企業發展社會化中介服務市場;維護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合法權益,受理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個人來信來訪,協調處理投訴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市企業的減負治亂工作;承擔玉溪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承辦全市維護非公有制經濟合法權益委員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處
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及歸口管理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負責本委人員編制、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出國政審工作;負責委內公務員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經委系統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工作;制訂工業企業管理培訓規劃;負責本委所屬事業單位的技術職稱評定工作;主管全市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及鄉鎮企業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指導工業企業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法律普及、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老乾管理處
負責委離退休老幹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落實好離退休人員的“兩個待遇”,做好老幹部的思想工作。
(十四)黨委辦公室
負責黨委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黨委的決定;指導委機關和所屬企業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黨委的會議組織和檔案、材料的起草;按管理許可權做好黨委所屬黨組織領導班子的配備、考察、選舉、培訓以及委機關幹部培養、選拔、任用的相關工作;抓好發展新黨員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負責建立健全黨組織各項活動制度、檢查督促各級黨組織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抓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保障黨員權利;做好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組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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