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辦國務院、省政府指示、決定在我市的行文工作和市政府向省政府報告、請示的起草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門轉發由市政府辦理的事項和反饋。
(二)承辦市政府各門部門、各縣區政府的請示、報告送審和轉批工作。
(三)負責市政府各種會議的準備和準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反饋工作。
(四)起草、送審、印發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下發的檔案。檢查、督促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級政府執行市政府決定、檔案和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五)草擬市政府的政府工作報告和為市政府領導講話提供文稿或資料。
(六)搞好督查、調查研究和工作,為市政府領導提供必要的決策依據。
(七)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電報、檔案、函件、簡報的收發、印製、清退、歸檔、保密、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向省和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縣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市政府辦公廳及其所屬部門的人事管理工作和辦公廳內部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十一) 負責省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門、各兄弟地州市(縣)政府領導和重要來賓的接待工作。
(十二) 做好全市睼府第統攝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等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 做好市政府機關的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十四) 組織、領導、協調歸口管理部門或掛靠單位的工作。
(十五) 辦理省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 負責由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辦理的人民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二、 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內設12個職能處室(正科級):
(一)秘書一處
1、根據市長的指示,組織巨觀管理的綜合分析研究,進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調研。
2、負責市政府會議(市政府黨組會、市政府常務會、市政府全會、市長出席的市長辦公會、現場辦公會、秘書長辦公會、主任辦公會等有關會議)的組織、記錄、會議紀要的整理等會務工作。
3、辦理省政府及有關部門下發各縣區人民政府上報市政府涉及本處室業務方面的文電。
4、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重大決策的督查工作,督促落實市長的指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
5、負責本處室業務範圍的信息工作。
6、負責總值班室工作。
7、負責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8、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9、遵循文秘規則,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二)秘書二處
1、辦理國務院、省政府及有關部門下發、各縣區人民政府上報市政府涉及本處室業務方面的文電。
2、負責辦理副市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
3、負責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負責本處室範圍的信息工作。
5、負責本算定業務範圍的督查工作。
6、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7、遵循文秘規則,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三)秘書三處
1、辦理國務院、省政府及有關部門下發、各縣區人民政府上報市政府涉及本處室業務方面的文電。
2、負責辦理副市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
3、負責本處室業務範圍信息工作。
4、負責本處室業務範圍的督查工作。
5、負責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6、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7、遵循文秘鬹、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四)秘書四處
1、辦理國務院、省政府及有關部門下發、各縣區人民政府上報市政府涉及本處室業務方面的文電。
2、負責辦理副市長分管聯繫部門單位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
3、負責本處室業務範圍信息工作。
4、負責本處室業務範圍的督查工作。
5、負責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6、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7、遵循文秘鬹、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五)信息處
1、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和小政府辦公廳及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報送信息的工作。
2、負責政務信息、社會公眾信息、海外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玉溪政務信息》、《信息快報》等信息刊物。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網路建設和開發管理工作。
3、負責市政府辦公廳與省政府辦公廳、各地州市(行署)政府辦公廳、外地駐玉單位和我市紡外機構的信息聯絡工作。
4、負責市政府辦公廳機關自動化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建設和改善,協助組織機關職工進行計算機培訓。
5、負責本處室業務範圍信息工作。
6、負責完成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7、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8、遵循文秘規則,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六)方案提案處
1、組織協調辦理市人民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市政協委員提案。聯繫辦理市人代會、市政協會涉及需要政府辦理的有關事宜。聯繫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黨委會審議或向市政協通報情況的有關材料。
2、聯繫和協辦市政府與市人大、市政協的有關工作,承辦市人大、市政協送市政府的有關函件。辦理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省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省政協委員提案。
3、幫助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辦理建議、批評、瞥見、提案工作。
4、配合市人大、市政協做好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省人大、省政協、市人大、市政協組織的代表、委員在玉溪的視察活動。
5、負責本處室業務範圍信息工作。
6、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7、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8、 遵循文秘規則,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七)人事老幹部處
1、負責市政府辦公廳機關和直屬二級單位、代管單位的有關人事服務工作。
2、負責辦公廳機關和機構設定、崗位職責、編制定員的服務和擬訂年度幹部、工人編制需求計畫。
3、負責幹部和職工的教育、培訓、考察、考核及人事檔案和工資晉升的日常服務工作。
4、負責辦公廳職工的職稱評聘及技術等級的考核、推薦、上報服務工作。
5、負責辦公廳工作人員正常調動手續。
6、負責辦理辦公廳工作人員的出國政審手續。
7、負責年度人才報表、人事報表、增人計畫報表、離退休職工報表等統計報表,按質、按量、按時上報。
8、負責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9、完成市政府辦公廳離退休同志的服務工作及其他協管工作。
10、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11、遵循文秘規則,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八)機要文檔處
1、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檔案、電報、資料的簽收、登記、分送、傳閱、清退、銷毀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印章的管理工作和辦公廳保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各種檔案、材料的編號、列印、校對、裝訂、分發工作。負責市級機關機要檔案交換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各種報紙、雜誌的訂閱、分送和郵件的收發工作。
3、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各類文書、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
4、督促落實辦公廳領導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
5、負責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6、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7、遵循文秘規則,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九)保衛處
1、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大型活動、市長接待日、市政府辦公廳及市政府機關辦公區、生活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2、負責市政府辦公廳的戶籍管理和辦理工作人員有關證件及辦理出入市政府的汽車證等。
3、協助處理民眾集體上訪的有關事宜,維護市政府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
4、做好市政府機關暫住人員、兩勞人員、吸毒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5、負責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6、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7、遵循文秘規則,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十)行政處
1、負責管理和利用市政府辦公廳的固定資產,搞好市政府辦公廳內部的各項服務工作。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搞好辦公廳內部財務核算和經費管理工作。
3、搞好財務、財產“三清”工作,杜絕財產亂用和浪費。
4、負責市政府辦公廳辦公區、生活區的衛生、綠化、美化等服務工作。
5、完成年度財產登記、結算、工資統計等報表工作。
6、搞好食堂、接待室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
7、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8、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9、遵循文秘規則,完成需要完成的文字材料。
(十一)市政府辦公廳車隊
1、負責本單位職工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技和維護車輛水平,愛護車輛,安全行駛,文明行駛,優質服務。
2、負責市政府領導和市政府辦公廳的工作用車。
3、完成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4、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需要各處室共同完成的工作。
(十二)辦公廳黨委辦
1、負責市政府辦公廳機關、直屬單位的黨務管理、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政治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及宣傳教育工作。
2、實行對市政府辦公廳機關團、工、婦女組織的領導。
3、負責辦公廳紀檢監察工作。
4、負責辦公廳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編制及領導職數
(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編制為80名,其中行政編制53名,事業編制27名。
(二)辦公廳領導職數4名(不含市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黨委專職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縣級非領導職數5名。
(三)處(室)領導職數25名,其他非領導職務的設定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