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男婚女嫁,玉林民間稱“紅事”。 婚前,舊時玉林不少地方有哭嫁的習俗:待嫁女子一當明確知道自己已定日“過門”,便當在出嫁前一個月開始哭嫁(唱哭嫁歌),以表示留戀娘家,並非情願出嫁的情緒。這是舊時勞動婦子藉以反抗封建婚煙制度的一種表現。隨著社會的文明進步,這種哭嫁舊俗已很少見了。
婚禮日,民間謂之“日子”。現在的婚禮日多選在“五一”、“十一”、元旦或春節前後。玉林民間傳統規例:嫁女家上午辦送嫁酒,娶女家下午迎親宴。新娘出嫁前一兩天便須“開面”,即用棉線夾去臉毛;上“轎”前梳妝打扮,須在嫁衣上綴以針線,掛上柏枝,取其種其吉利含意。迎親隊伍由新郎、“禮生”(儐相)及其他多人組成,通常配以八音樂隊。在交通不太便利的鄉村,一般以腳踏車為“轎”;在城鎮,則多用小型汽車。新娘必有送嫁人,通常由新娘之“舅”(兄弟)、妹或朋友充當。娶親隊伍在行進途中,新娘之間則須互換手帕,以示喜不相撞。到了男家,在進行“進門”、“拜堂”、“鋪床”等儀式時習慣上興“配四句”,即邊進行儀式邊有一人唱祝福詩。喜宴間興“捧新人茶”,即由新郎新娘為每一賓客逐個敬茶。“鬧洞房”在玉林地方是比較文雅的,全在乎大家高興逗東而已。 婚禮後的第二天,新郎家習慣上還要“請生親”,即把女方家所有親戚全請來,擺上酒席,藉以大家見面相識。婚後第三日,是新娘的“回門”日。是日新郎新娘帶上禮物雙雙回娘家拜見岳父岳母。
喪俗,喪事玉林人又稱為“白事”。
玉林民間的治喪活動,主要由“守孝”和“出山”兩分組成。凡居家有年老長者逝世,必須將遺體安置於廳堂中央,潔體並換上壽衣,布置好靈堂,謂之“裝廳”。然後在靈床兩側地上鋪以乾稻草或草蓆,共子女親屬則按男左女右之分戴孝(通常為佩戴黑紗)列坐於兩旁,定好時辰,供上“三牲”,燒紙鳴炮後即一齊放聲痛哭,俗謂“開聲”。守孝自此正式開始,一般要延續二、三天。在此期間,鄉村女性凡死者親屬多有唱哭喪歌的習俗,其聲悲詞哀至極,足令聞者動容而涕下。守孝畢,即舉行出殯儀式,玉林俗謂“出山”。先裝殮死者遺體,日“入木”,然後排好儀仗,燃放鞭炮,由數人“抬輕”(玉林人稱扛棺材為“抬輕”),所有親屬及其他“送山”人等一律隨後,直奔墓地而去。“送山”歸來,民間有“過醋鍋”的習俗,即在回來必須的路口用鐵鍋燒上熱醋,凡送山回來的人必須從鍋上跨過,謂為驅除陰邪之氣。其後,凡送山之人皆可得一“利市”(用紅紙包好的錢幣),視為吉利。
在玉林的喪俗中,如逝世者為高壽之老人,則往往把喪事當喜事辦,有“作齋”數日的,故玉林人有“紅白喜事”的說法。其出殯儀仗中往往配以八音鼓樂,甚至有舞獅的表演。喪葬結束,往往分發“壽碗”,以使得碗者增壽。
近年來,政府提倡火葬,這種既科學又節省,具有利國益民多方面好處的殯葬方式已逐漸為人民民眾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