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獲嘉縣國土資源局位於河南省北部新鄉市所轄獲嘉縣境內。
獲嘉縣國土資源局(前身是土地管理局)成立於1987年8月,2002年更名為獲嘉縣國土資源局,是縣政府下設的主要行政執法職能部門,下設一個黨組、五個支部、一個公會、一個團支部。主要負責全縣土地規劃、土地儲備、用地報批、地政地籍、土地開發利用、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土地測繪和礦產資源管理等工作。
機構設定
2003年體制改革中,縣國土資源局領導幹部實行雙重管理體制,以市國土資源局黨組管理為主,地方黨委、政府協助管理。
2008年獲嘉縣國土資源局黨總支升為黨組,轄五個黨支部,一個團支部,現有幹部職工285餘名。
下屬三個事業單位:儲備中心、整治中心、執法大隊;
下派三個分局:產業集聚區國土規劃分局、亢村國土規劃分局、城關國土規劃分局,內設21個股室和10個鄉鎮國土規劃所。分別為辦公室、紀檢室、財務室、視窗辦、地政地籍股、法規室、監察股、信息中心、規劃股、土地利用股、建設用地股、征地事務所、耕保股、綜合檔案室、調控股、工青婦、國土所、信訪股、機關事務股、地產中心、測繪管理股、徐營國土規劃所、馮莊國土規劃所、大辛莊國土規劃所、中和國土規劃所、太山國土規劃所、史莊國土規劃所、位莊國土規劃所、照鏡國土規劃所、黃堤國土規劃所、西工國土規劃所等10個基層站所。
機構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房產業管理的政策和法規;擬定全縣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和房產業的實施辦法;制定全縣土地、礦產資源和房產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辦法。
2、編制和實施縣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研究制定房地產業的發展戰略及中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參與報縣政府和經縣政府報市政府、省政府審批的鄉鎮總體規劃的審核。
3、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房產業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調處重大權屬糾紛。依照有關房地產法規、政策,對本縣房地產案件進行調解或報縣政府仲裁。
4、貫徹落實國家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指導全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5、負責公房私房產權產籍監理和確權發證工作,辦理房屋勘丈、測繪和更變滅籍手續,商品房的註冊登記、做好全縣的房屋產權籍監理工作。
6、組織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做好鄉鎮地籍調查、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7、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出售、租賃轉讓、交易、授權經營和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做好全縣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8、負責全縣農村宅基地審查報批、登記發證管理工作及村莊建設用地整合工作。
9、負責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縣政府審批和經縣政府報市政府,省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10、依法管理全縣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依法審查全縣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勘成果;審定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的資格,確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11、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縣區域內共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12、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省、市縣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經費、專項經費及其他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13、負責全縣區域內國有房產的直接管理和經營及縣區公私房產的管理。
14、加強對縣區域危險房屋的管理;保障居住的使用安全,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負責對全縣危險房屋的鑑定工作。
15、負責全縣測繪工程技術、基礎調查、業務與管理工作。
1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宋連軍: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工作,負責局全面工作。
秦治國: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土地整治中心工作。
孟利軍:黨組副書記、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分管土地儲備中心、土地利用股、國土所工作。
楊銀瓶: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分管辦公室、信息中心、檔案室、視窗辦、工青婦工作。
高發平: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分管規劃股、耕保股、建設用地股、調控股、礦業權交易中心工作。
郭海濤:黨組成員、產業集聚區國土分局局長。負責產業集聚區國土規劃分局工作。分管土地整治中心工作。
徐慶勇: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監察股、信訪股、基層國土規劃所工作。
張清玲: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地籍股、測管股工作。
張 濤: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室、機關事務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