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因果關係原因說

犯罪因果關係原因說是西方刑法學者關於犯罪因果關係的一種學說。此說認為,並不是所有條件均可以成為結果的原因,而只有那些對於結果的發生有重要影響力的條件,才可以成為原因,與危害結果構成因果關係。

其他不重要的條件只能是因果關係的條件,不能成為危害結果的原因。此說在區分原因與條件的標準問題上,觀點不一。主要有犯罪因果關係最後條件說、最先條件說、必要條件說、決定條件說、最有力條件說、離規條件說、動力條件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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