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性惡》:“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
明 沈德符 《野獲編·宮闈·修女戒》:“至於嬪嬙之屬,不過備職事,侍巾櫛,若寵之太過,以驕恣犯分……鮮有不為禍亂者。”
《續資治通鑑·元順帝至正九年》:“設帳房於御幄之後,無君臣之分;又恃以提調寧徽寺為名,出入托果斯皇后宮,犯分之罪尤大。”
1.《荀子·性惡》:“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
2.明 沈德符 《野獲編·宮闈·修女戒》:“至於嬪嬙之屬,不過備職事,侍巾櫛,若寵之太過,以驕恣犯分……鮮有不為禍亂者。”
3.《續資治通鑑·元順帝至正九年》:“設帳房於御幄之後,無君臣之分;又恃以提調寧徽寺為名,出入托果斯皇后宮,犯分之罪尤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