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作用
1.解除肌肉痙攣、緩解疼痛;
2.改善局部血液循環,促進水腫的吸收和炎症的消退,有利於損傷的軟組織修復;
3.松解軟組織粘連,牽伸攣縮的關節囊和韌帶;
4.調整脊柱後關節的微細異常改變,使脊柱後關節嵌頓的滑膜或關節突關節的錯位得到復位;
5.增加關節活動範圍,改善或恢復脊柱的正常生理彎曲;
6.加大椎間隙、椎間孔和增加椎管容積,減輕椎間盤內壓力,解除神經根的刺激和壓迫;
7.脊柱外傷時的早期制動和復位作用。
種類
脊椎牽引方法多種多樣,除了按照治療部位分類以外,還可根據治療時患者體位不同,分為坐位牽引、臥位牽引;根據牽引力來源不同,分為用患者自身重量牽引、手法牽引、電動牽引、滑車-重錘牽引;根據牽引持續時間不同,分為持續牽引與間歇牽引。
方法
應根據患者病情、體質、治療條件選用等具體情況選用合適的牽引方法。
頸椎牽引方法
通常採用坐位牽引,但病情較重或不能坐位牽引時可用臥式牽引。
牽引效果主要由牽引的角度、時間和重量等因素決定。
(1)牽引體位:如主要作用於下頸段,牽引角度應稍前傾,可在15-30°之間,如主要作用於上頸段或環樞關節,則前傾角度應更小或垂直牽引,同時注意結合患者舒適來調整角度。
(2)牽引重量:間歇牽引的重量可以其自身體重的10%-20%確定,持續牽引則應適當減輕。以初始重量較輕,以後逐漸增加為好。
(3)牽引時間:牽引時間以連續牽引20分鐘,間歇牽引則20-30分鐘為宜,每天一次,10-15天為一療程。
(4)牽引方式:多數用連續牽引,也可用間歇牽引或兩者相結合。
一般採用仰臥屈髖屈膝體位,可儘量減小脊柱應力。牽引力通常以自身體重的一半作為起始牽引重量,根據情況逐步增加,最多可加至相當於患者體重。以間斷性牽引為主,每次牽引持續 20-30min,每日牽引 1-2次,15-20天為一療程。
腰椎牽引方法
牽引腰椎時,可使用臥位骨盆重錘牽引。
(1)牽引體位:患者仰臥,小腿處墊高,呈屈髖屈膝約90°。骨盆牽引帶固定於腰部,牽引帶兩端連線牽引繩分別通過安裝在足端床頭的滑輪裝置懸掛重量。
(2)牽引重量:根據個體差異確定,首次牽引從每側7kg開始(體重的7%),以後根據治療反應每1~3天增加1~2kg,最後達到合適的重量。
(3)牽引時間:每牽引1小時,休息20分鐘,共兩周。待患者適應後逐漸延長牽引持續時間。夜間停止牽引,以利睡眠。
此牽引方式適合於較輕的腰椎疾患,要根據病情不同和個體差異,選擇不同的牽引重量和時間組合。絕對臥床患者的長時間牽引,要防止壓瘡形成。牽引時雙側髂前上棘、股骨大粗隆部放置棉墊以保護皮膚。孕婦、高血壓和心臟病患者禁用。
四肢關節牽引方法
四肢牽引根據病變部位不同選擇不同的專門關節牽引裝置。
(1)牽引體位:根據病損關節部位的不同,可取仰臥位、俯臥位或坐位等不同體位進行關節牽引。
(2)牽引重量:牽引力以引起一定的緊張感或輕度疼痛感覺,但不引起反射性肌肉痙攣為度,患者能從容忍受並完成治療。牽引力量應穩定而柔和,從小重量、間歇性牽引過渡到持續牽引。
(3)牽引時間:每次10~20分鐘,使痙攣的肌肉和受限的關節緩緩地伸展開,每日至少1~2次,有條件還可增加次數。
具體牽引療程取決於每次牽引的效果,只要牽引後肌肉緊縮或關節活動受限再現,則均可考慮再行牽引
注意事項
牽引注意事項:應充分注意個體差異,牽引時患者體位應舒適,並密切觀察牽引時患者的感受及反應,根據實際情況作必要的調整。一般身體整體狀況好、年青者,劑量可大些,體弱、老年人,牽引的時間要短些,重量也要輕些。牽引過程要了解患者反應,如有不適或症狀加重應及時停止治療,尋找原因或更改治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