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師資格考試

物流師職業資格考試是國家勞動部和社會保障部在2006年面向全國開展統一的大型考試。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認證嚴格實行“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培訓、統一考務管理、統一證書核發”的原則。從業者必須經過相應培訓及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就業上崗。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進行。考試合格後,由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全國通用。

資格考試

《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是由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受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委託組織制訂的,於2006年在全國推行。 

報考條件

――助理物流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合格證書。

2)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5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

4)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5)具有相關專業大專學歷。

――物流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合格證書。

2)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滿2年。

4)取得相關專業學士學位。

――高級物流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物流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合格證書。

2)取得本職業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相關專業學士學位,連續從事職業或相關職業3年以上。

4)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

適用對象:

在生產、流通和服務領域中從事採購、儲運、配送、貨運代理、信息服務等操作或管理的人員。

《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是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受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委託組織制訂的,並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實施。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於2003年1月23日正式頒布,並於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廣東、大連等地進行試點取得良好效果。國家勞動部和社會保障部決定在2006年面向全國開展物流師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工作。

課程內容:

考試用書:

助理物流師:《物流基礎》、《助理物流師培訓教程》

物流師:《物流基礎》、《物流師培訓教程》

理論知識部分:物流概述、物流運行系統、物流管理系統、物流裝備與標準化、物流相關法律法 規、職業道德。

技能操作部分:物品採購、倉儲管理、配送管理、運輸管理、生產物流管理、國際物運管理、物 流信息管理、物流英語。

考試時間

助理物流師、物流師、高級物流師

2008年考試時間為4月27日

8﹕30—9﹕45 (第一場)

10﹕00—12﹕00 (第二場)

考核方案

職業 等級 鑑定內容 題型 題量 答題方式 原始 成績 配分 比例
物流師 4-3級 職業道德 選擇題 125 題卡作答 - 10%
理論知識 100 90%




技能操作 選擇題 100 100 100%


2級 職業道德 選擇題 125 題卡作答 - 10%
理論知識 100 90%




技能操作 計算題、案例分析題
紙筆作答 100 100%

綜合評審 專題論文
100 100%


成績查詢 :

人力資源考試成績查詢一般為靠後兩個月內進行,詳情參考各地官方網站。

認證機構:

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是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的發證機構,具體認證工作由“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培訓部”負責。

培訓教材:

物流師培訓存在兩套不同的系統,一套是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推出的《全國物流師》培訓鑑定;另外一個是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推出的《物流師》職業資格鑑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是頒布國家職業資格標準的法定機構]。

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的《全國物流師》考試從一開始就採用全國統一教材,統一培訓,統一考試。其培訓教材為:

助理物流師:《現代物流概論》 《物流實務》

物流師:《現代物流概論》 《物流管理》

高級物流師:《現代物流概論》 《物流系統工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物流師》職業資格鑑定在2006年以前是由勞動部頒布《物流師職業資格標準》,然後授權各省自行命題,自行考核,最後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名義頒發證書!

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物流師

1.2 職業定義:在生產、流通和服務領域中從事採購、儲運、配送、貨運代理、信息服務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員。

1.3 職業等級:本職業共分四個等級,分別為:物流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4 職業環境:室內外,常溫。

1.5 職業能力特徵:有一定表達能力和計算能力,形體知覺好,聽覺正常,色覺敏銳,動作協調性強。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畢業(含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1.7 培訓要求

培訓期限: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畫確定。晉級培訓期限:物流員不少於80學時、助理物流師不少於100學時、物流師不少於120學時、高級物流師不少於160學時。

培訓教師:培訓助理物流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3年以上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物流師的教師應具有高級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物流師的教師應具有高級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3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培訓場地設備:標準教室和具有物流機械、物流設備及相關設施,並能滿足演示要求的實際操作培訓場所。

鑑定要求

適用對象: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申報條件:

——物流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經本職業物流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

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畢業班學員,經本職業物流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的。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者。

具有國中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的物流企業職工,經本職業物流員正規培訓後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

——助理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高級技工學校、大專相關專業畢業班學員,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

高級技工學校、大專相關專業畢業,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者。

大學本科相關專業畢業班學員。

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者;或高中畢業(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的物流企業職工。

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職業資格四級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的。

——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

(2) 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 具有相關專業大專、高級技校以上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或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

(4) 具有大專、高級技校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業證書者。

(5) 具有相關專業大專、高級技校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擔任物流企業中層管理人員1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

物流師資格考試 物流師資格考試

(6) 大學本科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7) 大學本科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8) 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9) 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2年以上的物流企業職

(10) 工,在試點期間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畢業(結)證書者。

鑑定方式:物流員與助理物流師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或模擬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物流師和高級物流師除需進行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試(案例分析)與論文答辯外,還需進行綜合評審。(另需對物流師和高級物流師論文提出具體要求)。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於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於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於5名。

鑑定時間:理論知識考試不少於90分鐘,技能操作考核時間不少於60分鐘,綜合評審不少於30分鐘。

鑑定場所設備: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物流作業現場或模擬場所進行。

關於申報條件中“相關專業(職業)”中“相關”的界定,除了物流專業(職業)本身外,暫以工商管理、企業管理、工程管理、物資管理、交通運輸、信息管理專業為限。(2004年4月版)

職業道德

從事本職業工作在遵守紀律方面、待人接物方面應具備的知識。

職業守則

(1) 忠於職守,誠信待人。

(2) 團結協作,顧全大局。

(3) 愛崗敬業,遵紀守法。

(4) 鑽研業務,講究效率。

(5) 保守秘密,保證安全。

(6) 勇於開拓,善於創新。

基礎知識

物流業務活動基礎知識

物流的基本概念;

物流管理基本知識(物流財務知識、第三方物流的基本知識、供應鏈管理基本知識);

物流系統基本知識;

物流服務基本知識

物流技術基本知識

物流基礎英語;

物流管理信息系統基本知識

物流標準術語;

安全、健康與環保知識。

公共關係管理知識

客戶關係;

商務禮儀;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契約法的相關知識;

WTO有關法律知識;

國際商法、貿易法的相關知識;

國際貨運基礎知識;(加海關、商檢)(建議調到物流基礎知識中)

運輸、倉儲、勞動、環境保護和勞動保護等相關法律知識。

10年考試

2010年物流師考試考試科目分為三個部分:

(一)物流師考試理論部分:包括職業道德考核和專業理論知識考核;

(二)物流師考試技能部分:包括書面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論文)。

(三)物流師考試綜合評審部分:方案撰寫×40%+論文×60%

2010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時間安排已經確定,物流師的考試安排具體如下:

考試時間:2010年5月23日 11月20

考試等級:4-1級

考試時間及科目: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級、一級綜合評審

註:技能操作考核可使用普通計算器。一級綜合評審採取“項目決策”形式,紙筆作答。

2010年物流師考試引論文答辯時間安排:

(1)論文答辯時間一般在考試結束後,一個月之內進行。(考試前1個月整理好後,需要提前遞交給各地代報名機構或當地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2)北京地區的考生,考試當天下午(14:00-15:30)進行論文筆試答辯。

注意事項: 答辯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准考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