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組成部門。

機構簡介

單位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教育工作;牽頭擬訂高校、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街道(鄉鎮)、社區基層就業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基層工作體系建設;擬訂創業促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公,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運營政策和實施辦公。

5、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與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定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指導人事考試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定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市(回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8、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營職以下轉業軍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轉業軍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轉業軍官解困和穩定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駐地軍人家屬就業工作。

9、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定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承辦市政府組成人員提請市人大任免履行程式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1、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制度,擬定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12、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13、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工作理念

1、堅持民生為本。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制定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失業人員、農民工、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啟動創業培訓計畫,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強化創業載體建設,帶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施社保“擴面提標”行動,加大社保基金征繳和發放力度,擴大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項保險覆蓋面,提高待遇標準,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堅持人才優先。

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圍繞全市先進制造業、現代精品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行業、重點項目,構建“人才+產業+資本”的引才聚才機制,暢通新興產業項目與人才溝通渠道,引進企業所需的各類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同時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營造企業識人、用人、育人、留人的良好機制。

3、堅持改革統攬。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統一部署,穩妥推進養老保險“雙規合一”運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和縣級以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深化分配製度改革,加強工資巨觀調控,積極爭取津貼補貼,提高職工收入水平;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簡化辦事程式,提高行政效能。

4、堅持依法行政。

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通過規範行政決策、完善行政審批機制、健全行政執法體系來促進作風轉變,確保依法行政、依規辦事。加大對追討欠薪、清理社保欠費等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的執法力度,加強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調溝通機制,暢通民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的法律渠道。

工作願景

2015年,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將繼續“堅持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堅持改革統攬、依法行政,緊緊圍繞“發展、民生、穩定”大局,深入實施五項行動,穩步推進四項改革,大力加強三項建設,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為全市經濟社會跨越爭先發展提供堅強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支撐。

1、深入實施五項行動。

實施“精英引領”聚才行動,全年引進企業急需人才1000人以上,開展繼續教育培訓2.5萬人、新增專業技術人才3000人,領軍人才梯隊達到162個,人才資源總量增長7%以上。實施“十百千萬”創業行動,建立10個創業服務中心和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組建100人創業導師團隊,培訓1000名電子商務創業人員,帶動就業10000人;實施“百企萬人”培訓行動,每年培訓提升100名企業管理人才、1000名高技能人才、10000名在職職工;實施就業市場對接行動,城鎮新增就業6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5萬人,發放小額擔保貸款1億元,扶持創業40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實施社保擴面提標行動,各項社會保障參保增加25.37萬人,達到268.37萬人,企業退休養老金、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待遇分別提高10%以上。

2、全面深化四項改革。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完成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並軌,推進醫保市級統籌、建立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縣以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和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公開招聘制度,普訓公務員10000人次,初任培訓率100%、任職培訓率100%;評審中級以上職稱1800人;深化分配製度改革,做好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繼續爭取市區納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範圍,穩妥提高機關事業單位收入水平。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勞動人事檔案服務等收費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推行網上辦事、網上審批,簡化辦事程式,提高行政效能。

3、大力加強三項建設。

加強和諧勞動關係建設,全市勞動契約簽訂率達98.5,農民工保障金收繳率達97.5%,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結案率達92%以上;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網上公共服務辦事大廳”,推行“一站式、一櫃式、一窗式”服務,實現數據共享業務聯動;加強系統作風建設,紮實開展“三嚴三實”、“優質服務視窗”創建等活動,堅持依法行政,最佳化系統作風行風。

發展目標

1、就業創業:城鎮新增就業6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5萬人,困難人員就業1.8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本市高校畢業生年終就業率達到90%以上;發放小額擔保貸款1億元,扶持創業4000人;開發公益性崗位2000個,培訓城鄉勞動力5.1萬人,其中,再就業技能培訓2.6萬人、勞務輸出前培訓2萬人、創業培訓5000人。

2、人才開發:全年引進重點產業急需高層次人才1000人以上、執行國外智力項目2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2.5萬人;新增專業技術人才3000人,領軍人才梯隊達到162個,人才資源總量增長7%以上,“兩高”人才占人才總量比例達到10%以上。

3、社會保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分別參保60.2萬人、51.12萬人、92.5萬人、18.2萬人、31.48萬人、14.87萬人;征繳五項社會保險費35.19億元;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10%以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年人均380元;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待遇分別提高10%以上。

4、人事管理:全市公務員在職培訓1萬人次,公務員初任培訓率100%、任職培訓率100%;評審中級以上職稱1800人;軍隊轉業幹部行政機關安置率達到90%以上。

5、勞動關係: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達到98.5%,已建工會企業集體契約簽訂率達到86%;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收繳率達到97.5%;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結案率達到92%以上。

領導班子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黨組書記: 劉宏斌

局黨組成員、常務副局長 :李明亮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人才服務局局長:高悅義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就業局局長:徐鐵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醫療保險局局長:潘 利

目標辦主任:趙廣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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