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8.09——1981.08,四川省輕工業學校製漿造紙專業學習;
1981.08——1985.09,都江造紙廠技術員、總調度員、車間主任;
1985.09——1987.07,成都市委二黨校政治專業學習;
1987.07——1988.05,灌縣經委工作;
1988.05——1988.10,都江堰市經委工作;
1988.10——1989.07,都江堰市經委辦公室主任;
1989.07——1990.04,都江堰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90.04——1991.08,都江堰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1.08——1992.12,都江堰市灌口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2.12——1995.05,都江堰市聚源鎮黨委書記;
1995.05——1996.03,都江堰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
1996.03——1997.10,都江堰市委常委、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1994.08—1996.12在四川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7.10——1998.04,都江堰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1998.04——2000.12,都江堰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1997.03—1999.07在四川聯大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研修班學習);
2000.12——2002.01,都江堰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2002.01——2002.03,雙流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02.03——2005.09,雙流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5.09——2007.03,成都市新都區委書記;
2007.03——,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擔任職務
四川省第九次黨代會代表,四川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第十一屆成都市委委員,成都市第十、十一次黨代會代表,成都市第十四、十五屆人大代表。
違紀被查
2015年1月5日,經四川省委批准,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牛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一審判決
澎湃新聞從四川廣元市中級法院官方微博獲悉,2016年11月11日,廣元中院對成都中院原院長牛敏受賄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牛敏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澎湃新聞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牛敏不服一審判決,已當庭表示要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