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
牙膏用香精是參照天然植物的香味,採用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調配而成,具有天然風味和各種香型的原料成分。牙膏香精屬於食品香精的一部分,與口香糖香精、漱口液香精在一般情況下都是可以通用的。
2、主要作用
2.1 賦予牙膏穩定的香型和清涼口感
牙膏用香精不但要賦予牙膏一定類型的香氣,而且要賦予一定類型的口味,使消費者在使用時口腔感到愉快舒服,同時清涼爽快。2.2 掩蓋牙膏成分的異味
牙膏中的某些成分具有特殊的氣味和味道,牙膏香精可以隱蔽這些異味,讓消費者愉快地接受和使用。2.3 抑菌作用
香精中的某些香料成份具有抑菌功效,如百里香酚、丁香酚、薄荷油等對牙周病、口臭等口腔疾病具有一定的輔助療效。表1牙膏香料的滅菌係數(苯酚係數為1)
名稱 | 滅菌係數 | 名稱 | 滅菌係數 |
苯酚(石炭酸) 乙醇(70%) 丁香酚 百里香酚 龍腦(冰片) 合成桂醛 檸檬醛 香草醛 水楊酸甲酯 薄荷腦 薄荷香油 | 1.00 0.04 8.60 20.00 0.10 3.00 5.20 3.80 0.10 0.40 6.70 | 椒樣薄荷油 留蘭香油 香葉油 芳樟油 桉葉油 桂皮油 香蘭素 大茴香油 檸檬油 柑桔油 柚子油 | 6.40 28.00 7.10 5.00 1.60 1.40 3.80 0.40 0.40 0.40 0.40 |
2.4 區分產品的重要因素
香精是牙膏中最為昂貴的組分,牙膏的風格基本上取決於所用香精。牙膏香精是消費者根據使用的實際感受,對牙膏產品進行區分的重要因素。3、應具備的條件
選擇牙膏香精時須遵循以下幾點原則:(1)牙膏香精作用於口腔,香精配方中的香原料宜採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中規定的品種;(2)牙膏中某些原料存在不適氣味和口味,需要選用口味適合、留香適合的香精與甜味劑(或鹹味劑)相配合,形成舒適調和的復味,以掩蓋原料不好的氣味;(3)牙膏香精不僅要嗅覺良好,更重要的是使用之後口腔中要留有清涼、爽口和新鮮的味覺。香精中基香必須和主香協調,同時能將主香襯托出來,形成明顯的香型如薄荷香型、留蘭香型、甜橙香型等;(4)香精中各種成分協調,主香和潤突出,刷牙後口腔中留有舒適的余香;(5)與其他組分有良好的配伍性能,使用時膏體不變色、不變味;(6)為避免口腔刺激,兒童牙膏香精要求涼味溫和,無辣味,主香大都使用兒童喜歡的水果味。4、常用的牙膏香精類型
牙膏香精是由薄荷香基部分和賦予製品香味特徵的突出香部分構成的,根據產品概念的差異,薄荷香基與突出香的構成比例不同,大致為:兒童牙膏香精的突出香部分多,薄荷香基部分少; 家庭用、成人用牙膏香精薄荷香基部分多,突出香部分少。牙膏香精常用的類型主要有薄荷香型、留蘭香型、冬青香型、水果香型、茶爽香型、藥物香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