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畜牧業、動物衛生、草原生態與飼料業發展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二、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畜產品加工和規模飼養;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飼料資源和草原資源的保護工作;負責飼料和草原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飼料生產企業設立條件審查和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審查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和撲滅工作;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獸藥殘留、獸醫實驗室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獸醫執業人員和獸醫執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獸用生物製品安全、飼料、獸藥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飼料、獸藥的質量管理規範。
七、負責全市種畜禽衛生監督管理和繁育體系建設工作。
八、擬訂畜牧業生產加工、草原保護與建設、動物衛生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和人才培訓規劃;負責相關業務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負責指導、協調市(縣)、區畜牧獸醫及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擔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1、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事務;
2、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3、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4、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5、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6、負責編制全市畜牧獸醫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基本建設計畫、綜合開發計畫和財政專項資金計畫;
7、負責機關財務及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畜牧產業科(種畜禽管理科)
1、貫徹國家及省關於畜牧生產和畜產品加工的法律、法規;
2、負責編制全市畜牧獸醫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基本建設規劃,擬訂畜牧業發展的具體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3、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規模飼養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4、負責畜牧業生產監測預警工作;
5、推進畜牧業生產方式的轉變和產業化經營;
6、負責對省、市生產報表統計及信息工作;
7、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草原法律法規,擬定草原發展保護的地方性法規、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計畫。動物防疫科(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辦公室)
1、負責擬訂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和應急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重大動物疫情有監測、預警預報及綜合防治工作;
3、擬定動物傳染病和獸醫公共衛生防治規劃及措施;
4、負責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培訓和重大動物疫情科普知識的宣傳工作;
5、負責全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動物檢疫監督與獸醫醫政科
1、貫徹國家關於動物衛生工作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動物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
2、擬訂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政策、規劃;
3、監督實施動物衛生技術規範和標準;
4、負責動物衛生行政複議工作;
5、負責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和動物衛生派出機構的監督工作;
6、負責全市獸醫執業人員和獸醫執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
7、組織動物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
8、組織實施動物衛生技術示範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獸醫行風建設工作。
畜產品安全科(行政審批科)
1、貫徹執行國家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及飼料、獸藥、無公害畜產品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和實施飼料、獸藥行業和無公害畜產品發展規劃和計畫;
2、負責對飼料、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
3、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4、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
5、負責行政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