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秉謙

熊秉謙,名烈,號鍾國,(1904~1951)崇陽縣鹿門茅井村人。民國二十四至二十五年任崇陽縣黨部書記。民國二十六年後任漢口市參議員,抗日戰爭時期(1937)任軍統駐武漢站站長,負責蒐集華中地區日軍軍事情報。抗戰勝利後(1946~1949年)任國防部人民服務總隊第八大隊大隊長。1949年5月在我地下工作人員及重慶市人民政府參事室程秉虛的影響下,於5月25日率全大隊人員向中國人民解放軍繳械投誠。
1950年入武漢自置私房居住,同年冬,因人檢舉其為軍統特務,被關押。1951年3月被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南軍區軍法處判處死刑,執行槍決。1985年5月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法《65》刑再宇第47號函”稱:“……經我院再審,發現原判確有錯誤,已撤銷原布告中對熊秉謙的死刑判決,按起義人員對待,並消除政治影響。”給予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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