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井主要通風機必須由專人進行管理,確保24小時有人現場值班。主要通風機管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通風機的性能、風機的操作及反風操作、風機事故的排除等有關知識,並經專門的技術培訓、考試,取得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2、礦井主要通風機至少每月必須檢查一次,並定期維修,確保一台正常連續運轉,一台完好備用。
3、機電部門要按規定進行導機,每次導機前必須通知安通科,安通科按時派人進行測風。
4、主要通風機調節葉片角度或改變轉速時,必須由安通科寫出書面申請,經總工程師批准,由調度室通知機電隊進行。調節角度後,安通科要立即進行測風,確保風量滿足要求。
5、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反風設施,每6個月檢查維修一次防爆門;礦井每年必須至少進行一次全礦性的反風演習,檢查主要通風機的反風效果。礦井通風系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6、礦井主要通風機5年至少進行一次風機性能測試,測試風機在當前時期的負壓、風量情況下的風機性能和穩定性。
7、主要通風機一旦因故停風,風機司機要立即啟動備用風機,恢復正常通風。如果備用風機不能正常啟動,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並打開井口防爆門和有關風門,利用自然通風。
8、調度室接到主要通風機停風匯報後要立即通知井下各施工地點的人員停止作業,停電撤人。掘進迎頭的作業人員撤到全負壓通風地點後,將局部通風機停掉,並指派專人在巷道口站崗警戒,禁止人員進入。
9、主要通風機因故停風,礦值班領導、主管機電的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必須趕赴現場,進行處理,力求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主扇通風。
10、礦井主要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后,各施工地點嚴格按有關規定恢復局部通風機通風和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