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簽發護照辦理指南

煙臺市簽發護照是由煙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

受理單位

煙臺市公安局

辦理機構

煙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承辦人員

辦證大廳7-16號視窗

辦理地址

煙臺市萊山區長安路7號

乘車線路

7、10、17、23、52、62路公車至體育公園

辦理依據

中戶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辦理條件

不屬於法定不準出境的中國公民

提交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 2、其他相關材料

辦理程式

1、受理 2、審核 3、審批

收費標準

工本費200元,一次有效加注20元

收費依據

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財政部,計價格293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價費字1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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