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
煙臺市公安局
辦理機構
煙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承辦人員
辦證大廳7-16號視窗
辦理地址
煙臺市萊山區長安路7號
乘車線路
7、10、17、23、52、62路公車至體育公園
辦理依據
中戶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辦理條件
不屬於法定不準出境的中國公民
提交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 2、其他相關材料
辦理程式
1、受理 2、審核 3、審批
收費標準
工本費200元,一次有效加注20元
收費依據
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財政部,計價格293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價費字1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