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專利及有關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建立,指導縣市區及企業、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的專利工作;負責專利信息網路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專利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專利文獻檢索利用管理;負責食品?酒業智慧財產權相關信息的管理利用工作。
(三)依法調處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為法院及有關部門提供專利法律諮詢;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對申請設立冠以“專利”名稱的機構進行審核,按規定對以專利名義所開展的貿易洽談會、展覽會等活動進行備案。
(四)指導全市專利技術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專利技術市場和專利許可貿易,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貿易中的專利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管理專利發展資金。
(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交流等活動,統籌協調全市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六)擬訂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規範和指導專利服務工作,管理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
(七)組織開展專利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專利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學術研究。
(八)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