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經過
一九九五年初,海南省某投資公司通過周某向時任省計委副主任的焦俊賢借款,焦同意借出二百萬元後,從中得到“好處費”十萬元。一九九七年三月至一九九八年六月間,某建築公司荊門分公司為中標承建荊門市第一人民醫院改造工程,該分公司經理譚某通過陳某,請時任荊門市市長的焦俊賢幫忙,並得以中標。為此,譚某通過陳某先後五次送給焦俊賢人民幣計三十萬元。二000年二月,肖某為使其企業享受優惠電價,再次找到時任省政府秘書長的焦俊賢幫忙,事成後,肖某送給焦人民幣十萬元。
焦俊賢還幫助某集團公司減免徵用國有土地出讓金、幫助某公司走私轎車被查扣後免受處罰並放行等,先後收受了大量錢財。案發後,偵查機關已追回贓款、贓物總計折合人民幣六十餘萬元,尚有十萬元未追回。
“三假”情婦當上副局長
被稱為“三假”(假黨員、假幹部、假文憑)幹部的焦俊賢情婦陳麗,昨日被荊門市檢察院起訴至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書稱:被告人陳麗有涉嫌故意傷害、介紹賄賂等犯罪行為。
據檢察機關調查,現年33歲的陳麗是原荊門市委書記、省政府秘書長焦俊賢的情婦。焦俊賢指使有關人員弄虛作假,為陳麗偽造了黨員、國家幹部身份,並安排到荊門市掇刀開發區文化新聞廣播電視局任副局長。該問題被本單位職工朱繼嵐揭發後,陳麗指使張義成、劉興成(均已起訴)等人刺傷朱繼嵐,導致朱輕傷。
陳麗還在1997年以幫忙為名,介紹有關人員向焦俊賢行賄達3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