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貫徹落實國家、省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全市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三、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低燒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 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負責市運動隊伍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五、 組織舉辦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制定全市體育競賽規章制度和計畫;
六、管理全市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內外體育競賽。
七、組織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攻關和成果推廣;
八、指導全市體育工作和體育宣傳工作;指導直屬體育運動學校的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市體育產業政策,規範體育產業發展,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式,促進體育市場發展;
十、 編制、制定太極拳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太極拳的對外交流和挖掘整理工作;
十一、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審核、核准等事項;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肖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