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石灰煅燒
將石灰石破碎為50~100mm抉狀體,分層碼入立窯中,每層厚度為100~200mm,撒上一層無煙煤,加煤量為石灰石質量的15%~20%,按此加料加煤。窯底點火、鼓風,往上燃燒,窯溫控制在900~1000℃,保溫1-2h,使石灰石燒成生石灰,然後卸出部分石灰熟料,再添人石灰石和煤,如此循環連續煅燒。燒出的生石灰顏色偏黃,立升重控制在1.5~1.7kg/L。
複合型破碎劑製成
將煅燒好的生石灰破碎為5~20mm料塊,加入到雷蒙磨或球磨機中粉磨至比表面積為1500~2500cm /g,儲存於密封罐中,防止生石灰粉吸水分解。然後,根據不同使用溫度配製幾個型號的破碎劑,分別把生石灰粉、膠凝料、二水石膏、減水劑、緩凝劑以一定質量比加入到攪拌機中,混合時間為20~30min,使之混合均勻,傾倒出來,用防潮包裝袋包裝,每袋淨重20kg,成品放在防潮通風的倉庫中。產品質量必須達到建材行業標準JC506-92《無聲破碎劑》的技術要求。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無聲破碎劑的使用溫度在10%以上時,施工後一般不需加覆蓋物(雨天除外)。若產生裂紋可用水澆縫,以加快其膨脹作用。
(2)無聲破碎劑的使用溫度在10℃以下時,施工後須用草蓆覆蓋保溫,或通人蒸氣進行養護。
(3)當無聲破碎劑在負溫條件下使用時,施工中可加入1%~2%抗凍劑,或用40~60℃熱水進行攪拌。亦可採用一種耗電少、破碎效果顯著的電熱法加溫,即在每個孔中放置一根0.5mm電熱絲和一根塑膠電線,將它們串聯或並聯後接在220V可調變壓器上,將電壓降至50-100V,利用低壓大電流不斷加熱,以保持無聲破碎劑在40~50℃下進行水化。
(4)無聲破碎劑填充後2-3h,勿靠近孔上直視,以防偶爾發生噴出現象時傷害眼睛。施工時需戴防護眼鏡。
(5)無聲破碎劑對皮膚有輕度腐蝕,施工時需戴乳膠防護手套,若濺到皮膚上應立即用水沖洗乾淨。
包裝、標誌、運輸與貯存
1)包裝
產品套用聚氯乙烯塑膠袋密封包裝,每袋淨重5±0.1kg,每四袋裝入一個大塑膠袋內,然後再裝入一紙箱內。如用戶需要,包裝容器和重量可以協商改變。
2)標誌
紙箱上應清楚標明製造單位名稱、型號、等級、批號,包裝日期及嚴防受潮,非易燃、易爆品等字樣。
3)運輸與貯存
(1)產品的運輸和貯存應防止受潮,不同型號、不同等級的產品應分別貯存,不得混雜。
(2)無聲破碎劑貯存有效期為一年半。逾期產品按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重新檢驗,以確定能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