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接頭鋼絲繩

無接頭鋼絲繩
1.概述
無接頭鋼絲繩是用一根連續長度的鋼絲繩股圍繞特定的環形芯,按照規定的捻距循環纏繞 6 次而成的環形繩索
索體結構
額定工作載荷(WLL)working load limit
在豎直狀態下,索環所能承受的最大設計載荷。
2.分類與型號
產品按結構可分為鋼絲繩索環和纜式索環。
產品代號由“繩環” 或“纜環”漢語拼音的大寫字頭“SH” 或“LH”表示。
型號
產品型號表示方法如下:
示例1:額定工作載荷為 2t,長度 6300 mm的鋼絲繩索環標記為:SH 2×6300。
示例2:額定工作載荷為 63t,長度 25000 mm的纜式索環標記為:LH 63×25000。
3.要求
索環應使用纖維芯或鋼芯、公稱抗拉強度不小於1670MPa的互動捻鋼絲繩(不包括單股鋼絲繩、多—層股鋼絲繩和異形股鋼絲繩)或鋼絲繩的拆成股。鋼絲繩應符合GB 8918、GB/T 20067或GB/T 20118的規定。
4.製作
索環製作應使用一個臨時鋼芯。索體的鋼絲繩股或鋼絲繩應受力均勻,外觀不應有明顯波浪。
4.1鋼絲繩索環結構
一根連續長度的鋼絲繩拆成股應圍繞臨時鋼芯鏇轉 6 圈,索環周長CL至少為其捻距的5倍,索
芯的對接位置應進行綑紮,並在綑紮物上塗紅色油漆。
5.長度
索環長度應為索環中心線的周長。
鋼絲繩索環長度偏差應為±1d或公稱長度的±1%,取兩者中較大值。
00001註:d為索環公稱直徑,下同。
由纖維芯或鋼芯鋼絲繩製作的直徑為(24~60)mm的纜式索環,長度偏差應為±1d或公稱長度的±1%,取兩者中較大值。
由鋼芯鋼絲繩製作的直徑為(66~600)mm的纜式索環,長度偏差應為±0.5d或公稱長度的±0.5%,取兩者中較大值。
當用戶對索環長度差有特殊要求時,應在協定中註明。
6.檢驗方法
6.1鋼絲繩質量證明書檢查
檢查質量證明書中以下項目的檢測報告:
—— 鋼絲繩公稱抗拉強度;
—— 鋼絲繩實測破斷拉力或拆股鋼絲實測破斷拉力;
—— 鋼絲繩直徑;
—— 鋼絲繩結構;
—— 外觀質量。
6.2索環檢驗
外觀
目視索環結構、捻距和外觀。
長度
測量索環長度有兩種方法,見附錄D。方法一用於普通精度的測量;方法二用於精確測量。採用方法二時,應在協定中註明。
7.包裝
產品應使用塑膠編制布或麻布裹裝。
8.運輸和貯存
產品應在運輸車輛內放置有序、捆綁牢固,避免竄動和相互摩擦。
貯存場地應通風、乾燥,無酸、鹼等物質,產品應平直放置在墊板或懸掛在貨架上,不允許露天存放。
9.使用狀況評價和報廢指南
隨機分布斷絲
在索環的任一長度上,如果斷絲總數超過鋼絲繩鋼絲總數的5% 時,索環應停止使用,並送交專人進行全面檢驗。
局部斷絲
如果有三根或三根以上比較集中的斷絲,應由專人對索環強度的影響進行評估。
腐蝕
如果懷疑腐蝕可能會導致索環強度的降低應停止使用,並交專人進行全面檢驗。
嚴重變形
當出現因扭結、壓扁、繩芯潰散或打結造成的變形時應報廢。如果不能區分有害變形和可以接受的變形應停止使用,並交專人進行判別或進行全面檢驗。
由焊接電弧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損傷
如發現電蝕、電弧或由過熱引起的明顯變色應停止使用,並交專人進行全面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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