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我市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我市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負責編制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我市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產業合理布局和結構調整,促進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最佳化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擬訂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能源保障和重要物資供需平衡有關工作;監督、管理電力經濟運行;負責工業、信息產業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四)負責經濟和信息化領域各行業的管理,組織擬訂行業專項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煤炭行業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五)負責工業、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研究和規劃技術改造項目投資方向和布局,引導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向;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備案工作。
(六)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及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實施國家、自治區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組織實施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和獎勵工作。
(七)推進經濟和信息化領域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及信用擔保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參與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薦;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八)負責工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組織協調有關清潔生產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負責節能監察工作。
(九)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協調重點信息化工程;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的互聯互通及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對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十)指導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研發、生產;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及結構調整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有關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部門

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檔案、保密、財務、信訪、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

政治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處

宣傳貫徹經濟和信息化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推進和監督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綜合研究分析國民經濟運行、結構調整、產業發展等戰略性問題和重大問題,及時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複議、應訴等工作。

產業發展和規劃管理處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產業政策,組織擬訂我市產業發展政策;指導產業合理布局,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和行業專項規劃;組織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最佳化布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及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

經濟運行處

編制、實施年度經濟運行調控方案;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經濟運行日常調節工作,承擔能源保障和重要物資供需平衡有關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相關工作,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我市物資儲備的建議;負責承裝(修、試)電力設施的審核和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核發。

新興產業和新技術促進處

組織實施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規劃,提出促進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興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研究、規劃技術改造項目投資方向和布局,引導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向;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備案工作;擬訂經濟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及自主創新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實施國家、自治區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組織實施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和獎勵工作。

企業處

負責對企業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監測分析企業發展態勢,引導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結構調整最佳化和管理創新;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推動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參與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薦;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

負責工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以工業節能降耗、環境保護、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節能減排重點項目,組織開展有關高效節能技術、產品的推廣套用;組織、指導節能監察工作;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組織協調有關清潔生產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信息化推進處

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指導、協調信息技術在全社會的推廣套用;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的互聯互通及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指導協調數字城市、社區信息化、農村信息化工作;對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指導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研發、生產;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及結構調整工作。

信息安全處

貫徹執行網路與信息安全的相關法規、政策;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與運行;承擔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擬訂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網路與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訓;組織實施有關網路與信息安全檢查。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下屬單位

烏魯木齊市煤炭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規程,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及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合理開發利用煤炭資源的建議,指導行業結構調整,統籌規劃全市煤炭行業布局,維護煤炭市場經營秩序;負責許可權內開辦煤礦企業審批及煤炭生產、煤炭經營的審核。

(三)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煤炭生產企業安全費用的提取、管理及使用,確保煤礦安全生產和經濟技術投入;參與許可權內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煤礦企業和有關部門對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指導煤礦救護工作,組織、協調煤礦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組織、協調煤炭行業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技術開發、引進和推廣工作,推動煤礦技術改造;研究、分析全市煤炭行業生產動態,匯集、分析、發布煤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

(五)指導煤炭行業職業教育培訓工作,對煤礦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指導、監督區(縣)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負責機關文秘、檔案等行政管理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指導、監督煤炭行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二)行業管理處
組織編制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及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合理開發利用煤炭資源的建議;負責許可權內開辦煤礦企業審批及煤炭生產、煤炭經營的審核;負責組織實施科教興煤戰略,推廣煤炭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套用;負責相關統計、分析工作。

(三)安全監督管理處
監督檢查煤炭生產、經營企業執行煤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規程情況;負責監督煤炭生產企業安全費用的提取、管理及使用;參與許可權內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並監督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指導煤礦救護工作,組織、協調煤礦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烏魯木齊市節能監察中心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我市有關節能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根據授權委託承擔全市節能監察等相關工作。

(三)承擔市化工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檔案、財務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

研究提出中心城區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工作規劃、計畫和方案,並協調組織實施;圍繞污染企業搬遷改造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

(三)節能監察一科

(四)節能監察二科

以上兩個科負責開展節能監察工作。

烏魯木齊市輕工集體經濟聯社

烏魯木齊市輕工集體經濟聯社(以下簡稱聯社)是烏魯木齊市輕工集體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的聯合經濟組織。

聯社成立於1955年。原名為烏魯木齊市手工業聯社。50年來,聯社在促進烏魯木齊市經濟發展、安排就業、為國家積累資金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做出了歷史貢獻。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根據政府的統一部署,由聯社組建手工業管理局,後又相繼更名為手工業管理處、第二輕工業局、輕工業局等與聯社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聯社(二輕局)在九十年代初,發展到64個直屬企業,上百個掛靠企業,近2萬名職工。

2002年3月18日,烏魯木齊市輕工業局撤銷,聯社自此單列。按照全國總社的要求,聯社仍為烏魯木齊市集體經濟、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聯合組織。

聯社現有直屬全資企業2個。有資產紐帶企業七個,聯社成員企業20個。聯社機關工作人員24名。聯社機構設定為:黨政辦公室、資產財務處、經營處、企業處、國家第三職業技能鑑定站。市經委己於2003年2月批覆由聯社籌辦烏魯木齊市輕工行業協會。協會工作將是聯社今後重點工作之一。

根據聯社的性質及上級的要求。聯社承擔以下職能:

l、負責對末改制集體企業改制工作的督促、指導、服務;
2、向成員企業提供維權、協調、諮詢、信息、培訓服務;
3、組織本地區或跨行業協作和交流、推動行業、企業間經濟聯繫與合作;
4、受市政府的委託承擔行業協會各項工作;
5、承擔我市集體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發展規劃及政策調研起草工作;
6、進行行業信息傳遞與調研;
7、幫助會員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採取多種形式為企業培訓人才、提高職工素質;
8、按照聯社資產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要求,組織好資產運作、項目運作,夯實為企業服務的實力。

烏魯木齊市機電老幹部管理所

烏魯木齊市機電老幹部管理所,為隸屬烏魯木齊市經委管理的事業單位。相當正科級,列事業編制5名(管理崗位1個,專業技術崗位2個,工勤崗位2個),其中:領導職數1名(所領導占管理崗位)。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
主要職責:

1、 負責離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

2、 組織離休幹部開展各項活動,並提供相關服務。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副主任:張洪軍

主持黨組工作。各副書記、黨組成員協助黨組書記分管有關方面工作。分管政治處、老幹部工作處、經濟運行處、國投公司(八一麵粉廠)

黨組副書記、主任:程新建

主持行政工作。各副主任協助主任做好分管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節能監察中心、國有企業改制歷史遺留問題。

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調研員:王延年

分管信息化推進處、信息安全處。

黨組成員、煤炭局局長:任君

分管煤炭局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龐彬

分管產業發展和規劃管理處、紀檢監察室、輕工集體經濟聯社、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集體企業改制歷史遺留問題。

黨組成員、副主任:買買提·艾力

分管企業處、中小企業信用促進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副主任:童小芹

分管新興產業和新技術促進處、建材工業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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