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教育局

烏拉特前旗教育局

烏拉特前旗教育局是政府主管教育的行政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自治區、市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旗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

領導成員

局 長 楊建清:負責教育局全面工作;負責全系統計畫財務工作;負責全系統幹部人事工作;指導全旗招生考試工作。

黨委書記 裴文軻:負責教育局黨委全面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共青團工作及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建、組織、實績考核、宣傳工作,局內常務和辦公室工作;負責教育局預算內財務工作(審計和統計);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書記 武志剛:協助局長做好教育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糾風、信訪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並落實分管工作的工作計畫、工作制度和工作督查辦法,並逐項落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違紀黨員和教職工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並向組織提出處理意見;做好信訪工作,及時對民眾來信、來訪、來電等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並向組織提出處理意見;教育黨員遵紀守法,履行黨員義務,保障黨員合法權益,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項目工程監管工作。

副局長 孟和吉日嘎拉:負責教育系統民族、民辦教育工作(教研室蒙文部);負責教育系統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成人職業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 張景平:負責教研室工作;負責教育局電教站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 劉保成:負責教育系統普教、安全、普法工作;負責教輔資料的審定工作;負責體衛藝、少兒活動中心及幼教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 張建平:負責全旗各類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督導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代主席 呂奇才:負責教育工會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工會、婦聯工作;完成局長、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自治區、市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旗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中等、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組織實施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民辦基礎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審定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教材;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並組織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貫徹執行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地方教材和開展職業指導工作;指導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及各類成人教育。

(六)統籌協調和指導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訂民族教育發展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規劃並指導民族教育教學工作、教材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指導教育系統民族團結教育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統計全旗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旗教師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中國小校長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指導並組織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

(十)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旗漢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部門、行業的漢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

(十二)承辦旗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點

烏拉特前旗東升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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