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民國二十七年(1938)縣政府始高建設科管理交通。1956年3月縣人民委員會單設交通科,1961年7月科改局,配幹部5人。次年與工業局合併為工交科,又次年更名工業交通局。1968年改為縣革命委員會工交小組,1969年稱交通運輸指揮部,1973年7月更名縣革命委員會交通局。1981年改稱酃縣交通局,1994年4月更名炎陵縣交通局,2011年3月更名為炎陵縣交通運輸局,現址:霞陽鎮井岡東路67號。
2009年底,局設工會、辦公室、政工股、安全法制股、計財股、交通基本建設股。下轄農村公路管理站、道路運輸管理所,兩個副科級全額事業單位,共65人(其中在職41人,離退休15人,離崗9人)。
機構職能
炎陵縣交通局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路及配套設施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3、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物資運輸;指導交通戰備、交通通訊的交通行業協會工作。
4、負責對全縣公路、水路的客貨運輸,車船修建造,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運輸價格進行調控,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機動車輛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核發培訓合格證、駕駛員等級合格證並監督檢查;負責機動車輛維修行業管理和維修技術培訓工作。
6、負責全縣公路橋樑、汽車站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維護、造價控制和質量監督的管理;組織交通重點工程建設的實施;實施路政管理,保護公路產權、規劃、審批公路兩側規定範圍內的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等設施;超限運輸實施監督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公路兩側新建村鎮、開發區進行規劃、審定。
7、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組織指導交通基本建設的醬營運。
9、負責管理所屬的企、事業單位。
10、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局辦公室
辦公室是局領導和機關的綜合參謀部和綜合管理部,職責範圍如下:
一、政治上與中央保持一致,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策和業務水平。
二、為局領導指導工作服務。
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綜合情況、,做好文秘工作。
四、積累資料、總結經驗、落實情況,檢查督促各股室、企業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五、理順關係,協調部門工作。
六、做好文書和保密工作,管理好文書檔案。
七、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和接待工作。
八、管理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工作。
九、負責行政經費的管理和審核。
十、完成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股
一、嚴格執行《會計法》和財務管理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監督。
二、編制年度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確保收支平衡。
三、負責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確保報表內容真實完整,及時上報。
四、負責全局票證收發管理工作。
五、嚴格執行費用報銷制度,堅決杜絕不合理開支。
六、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制度。
七、協助領導合理調度資金,確保資金運行安全。
八、參與局工程核算監管以及契約簽訂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股
一、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專業技術人員及企業的勞動人事工作。
二、負責局屬事業單位、企業領導班子的考察、考核工作。
三、負責局內人員學歷、專業技術等級培訓,人員交流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呈報,工資晉級、晉檔、勞動工資工作及社會保險統籌審核等工作。
五、協助分管領導做好乾部、職工思想政治學習教育、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工作。
六、負責本局人員年度考核、評比、考勤綜合及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老齡工作。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局計畫生育工作。
八、管理本局系統工人檔案工作。
安全法制股
一、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交通行業安全管理的實施細則。
2、擬定年度安全工作計畫和安全考核指標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列會。
4、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運輸企業開業安全許可條件的初審,知道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制度。
5、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安全競賽、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總結推廣經驗。
6、負責對本地區交通安全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建議。
7、參與和配合對水上重大、公路特大交通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督促事故單位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
8、積極給當地政府當好參謀,協助縣、鄉(鎮)政府抓好本縣、鄉(鎮)轄區內船舶的安全管理,提請鄉(鎮)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內河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
9、負責本地區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管理。
10、督促有關部門改善道路和航道通行條件,為運輸安全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11、搞好安全管理基礎工作,負責安全報表的統計、上報。
12、編制安全經費預算,並報局務會確定。做到專款專用。
13、承辦上報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工作職責
1、總責:負責本局交通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以及有關法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2、制定本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工作方案,制訂和落實相關制度和措施,提出加強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3、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4、制定本局交通行政執法目標責任書和目標管理辦法,提出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監督、檢查、指導本局各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的交通行政執法活動。
6、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處罰決定、重大行政許可審批、工程建設招投標辦法、經濟契約制定等方面的審查和備案工作。
7、負責和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學習、考試和培訓工作。
8、負責局交通行政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檔案的收集和歸檔管理。
9、參與局內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受理、調查應訴。
10、完成局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農村公路管理站
主要職責
炎陵縣農村公路管理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規定,被授權具體負責公路養護,路政執法工作的機構,歸口炎陵縣交通局領導管理。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公路養護、路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負責全縣的縣鄉公路養護、工程設計、路政執法、水毀修復的工作;
機構設定
炎陵縣農村公路管理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規定,被授權具體負責公路養護,路政執法工作的機構。下設辦公室、財務室、路政養護股、公路工程股。
股室職責
1、辦公室:負責全站各項工作的檢查、監督、管理、站內後勤服務和上下來客的接待,做好上傳下達,負責有關檔案工作總結的起草等方秘工作。
2、財務室:負責全站財務收支、財務管理、票據管理工作。
3、路政養護股:負責全縣縣鄉公路養護、路政執法工作。
4、公路工程股:負責全縣縣鄉公路工程設計、測量、水毀修復工作。
道路運輸管理所
主要職責
炎陵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被授權具體負責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執法機構,歸口炎陵縣交通局領導管理。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有關道路運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包括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計程車客運的許可工作;
(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從事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和綜合性能檢測、駕駛員培訓、國際道路運輸、客貨運輸場站的道路運輸經營者依法從事道路運輸活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規範經營行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四)負責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生產、經營、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匯總、綜合分析和預測發布信息;
(六)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搶險救災等緊急客貨運輸,並監督實施。
機構設定
炎陵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被授權具體負責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執法機構。下設辦公室、財務室、運政股、維修駕培股、稽查股。
股室職責
1、辦公室:負責全所各項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管理、所內後勤服務和上下來客的接待,做好上傳下達,負責有關檔案工作總結的起草等文秘工作。
2、財務室:負責全所財務收支、財務管理、規費票據管理。
3、運政股:負責各類車輛台帳、檔案的建立和管理;負責車輛證件的發放、回收、管理工作;負責車輛證件查驗工作;負責車輛、運輸業經營許可的核發工作;負責全縣客運市場的管理;年度審驗;客運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各項規費的徵收工作。
4、維修、駕培股:負責全縣機動車輛維修市場的管理、駕駛員培訓市場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證照辦理、年度審驗、維修駕培市場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和協助查處違法案件。以及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5、稽查股:負責全縣運政稽查、違法行為查處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文書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