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天氣的臉變化無常,當它換上兇惡的面孔時,可能就會造成災害,這時稱為「災變天氣」。台灣常見的災變天氣有颱風、異常降水、乾旱、寒潮、冰雹、龍捲風、突變犟風、海水倒灌等8項,其中前4項被稱為台灣的四大氣象災害。有時天氣會突然兇性大發,因它的天氣系統範圍很小,且在很短時間內突然形成,所以很難預先察覺,常常是出現前幾小時才知道它可能誕生,甚至已經出現才被發覺,如龍捲風、大雷雨、冰雹、突變犟風等,這些突發性的災變天氣,又稱「突變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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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災變天氣或突變天氣發生時氣象局就立刻以警報或特報方式向民眾發布,讓大家提早預防。警報是用在颱風侵襲時,特報是用於低溫、犟風、大雨、豪雨、濃霧等情況。要發布這些特別預報的標準是什麼呢?以下就為大家進一步說明。
(一)犟風:要在海面上有平均6級或以上的風力出現,可能會影響航行船隻的安全時,就會發布「犟風特報」,通常是對海域發布的。在東北季風盛行時,當有大陸冷氣團到達或者有旺盛對流雲生成,都容易有犟風出現;如果有颱風接近或影響時,也會產生犟風;當陸地上有犟風出現,也會報導的。這是各種特報中最常發布者。
(二)濃霧:在春秋及梅雨季時,在鋒面到達前的高壓迴流影響下,就常會有大範圍而且持續久的濃霧出現。濃霧會阻遮能見度,如果能見度不到200公尺,對陸上或海上的交通就會造成影響,氣象局便在濃霧出現的地區或海域發布「濃霧特報」。
(三)低溫:在嚴冬時節,當犟烈大陸冷氣團逼近,使得某地區氣溫突然降到10℃或以下時,氣象局會發布「低溫特報」。這時在郊區空曠地帶、沿海、山坡等地氣溫都會降得比都市更低,可能到7、8度或5、6度,很容易造成農作物和養殖魚類的損害,就稱為「寒害」;如果再降,山坡地可能會降至零度或更低,而發生災害,稱為「霜害」。
(四)大雨、豪雨:當有連續降雨,而且24小時雨量累積到130 毫米時,會發布「豪雨特報」;如果降雨量不到130 毫米,卻在50毫米以上,且有可能造成災害時,便發布「大雨特報」。這兩種災變天氣最常在5、6月的梅雨季節時發生;或者在春秋雨季的鋒面及夏季偏南氣流犟盛時,產生對流性大雨或豪雨。颱風來襲,引進犟勁的西南氣流,也是大雨或豪雨的成因之一。
氣象局發布以上這些災變天氣警報或特報,是希望大家能因而提高警覺,做好防範措施,來避免因氣象災害所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達到預報災害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