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用火焰作為激發光源的原子發射光譜法。
簡史
譜線的發射強度與一系列已知濃度標準樣的測量強度相比較,以進行元素的火焰光譜定量分析。
儀器
原始的火焰光度計由霧化器、火焰燃燒嘴、濾光片和光電池檢測器組成。現代的火焰分光光度計的基本框圖(見圖)示意出:試樣溶液經霧化後噴入火焰,溶劑在火焰中蒸發,鹽粒熔融,轉化為蒸氣,離解成原子(部分電離),再由火焰高溫激發發光,發射的光經切光器調製,並由單色器(通常是光柵)分光,選擇待測波長譜線,經光電轉換和電信號放大後檢出。反射鏡起聚光作用。
火焰光度法常用的火焰是在大氣恆壓下經化學反應而燃燒的。不同的燃料氣體和助燃氣組分,及其配比,稱助/燃比,決定該化學火焰能達到的最高溫度和化學作用性質(見表)。這是火焰光度法套用中要選擇的關鍵條件。
套用
火焰分光光度法主要用於鹼金屬和鹼土金屬元素的定量分析。方法簡單迅速,組分影響較小,取樣量小,用一份溶液即可進行多種元素分析,每毫升10微克濃度的鈉溶液也可測定。此法不僅可作為一個光化學分析方法獨立使用,而且可作為一個有特色的光檢測器,與氣相色譜儀聯用,或作為一種試樣原子化裝置,用於原子吸收光譜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