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負責全市地方金融證券及有關中介機構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市地方金融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策略;負責防範化解我市金融風險,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為金融產業發展提供良好環境;承擔國家駐濱州金融監管機構和國有、股份制及(境)外資銀行、保險、證券、期貨、擔保、信託、典當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和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的指導監督和協調服務;推進我市銀企合作,協調、引導、鼓勵金融機構為地方經濟及社會事業發展提供金融服務;負責企業上市的前期改制、推薦、發行等工作,協調、指導上市公司配股融資、資產重組及兼併收購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限公司的設立、增資擴股、合併、分立等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國有投資、融資租賃、小額擔保貸款、農村金融等非銀行類金融組織的申報、改制、設立、重組和規範運作;指導和監督地方產權交易市場的建立和運行;參與地方債券的發行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地方金融證券機構的自身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
辦公地點
濱城市濱城區黃河五路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