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城鄉規劃局

根據《中共濮陽市委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濮文〔2009〕173號),設立濮陽市城鄉規劃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研究擬訂我市城鄉規劃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我市行政轄區內城鄉規劃(含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各種專業規劃等)的編制及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市屬各縣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的實施,指導各縣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三)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和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研究,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建議書、設計任務書的審查。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內規劃的實施,國有土地的劃撥、出讓、轉讓、拍賣和出租抵押的前期規劃工作。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和臨時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的核實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檔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六)負責城鄉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本市城鄉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組織城鄉規劃勘察測量工作;承擔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GIS)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管理、光波通信走廊控制及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的規劃管理。

(八)負責城市街景規劃、室外裝修、城市廣場、城市雕塑及其它構築物的規劃審批;負責戶外廣告設施規劃的編制以及規定許可權內的戶外廣告設定審批。

(九)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及城市園林、綠化等專項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

(十)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實施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城鄉規劃的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法規的諮詢工作。

(十一)制訂有關城鄉規劃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研項目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

(十二)承辦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鄉規劃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及內部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機關黨務和群團工作。

(二)綜合科(法規科)

承擔建設工程的驗線和規劃核實工作;承辦規劃設計單位的資格認證、資質驗審和城鄉規劃設計市場管理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的批前及批後公示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的城市戶外廣告設定審批工作;承擔城市廣場、城市雕塑及其他構築物的規劃審批工作;指導城鄉規劃建設的基礎測繪工作;指導城鄉規劃檔案和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承擔城鄉規劃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和監督檢查城市規劃、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執行工作;指導和承擔城鄉規劃的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指導規劃建設檔案工作。

(三)建設用地規劃科(總工辦)

承擔組織編制和修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城市專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參與規劃設計方案、擴初設計審查工作;承擔審核建設用地、單位總平面布局的總圖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項目等規劃設計條件工作;承辦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選址、定點、核發選址意見書工作;負責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核定新征地、出讓、轉讓、成片開發地塊的用地範圍,承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竣工後的規劃核實工作;負責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

(四)建設工程規劃科

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布置;承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承擔臨時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管理,承辦《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竣工後的規劃核實工作。

(五)市政園林管線科

承擔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各類市政道路管線工程的規劃布置;對各類市政工程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審查市政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和施工圖設計檔案,辦理市政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承擔市政工程的批後管理、驗線、驗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驗收工作;承擔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園林綠化的規劃工作。

(六)縣域村鎮規劃科

承擔組織制訂全市村鎮建設發展的長遠規劃及全市城鎮體系規劃工作,指導村鎮規劃的編制,承擔組織全市村鎮規劃的評審、報批工作;審查、指導各縣(區)、建制鎮規劃編制工作;指導各縣(區)村鎮規劃“一書三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城市規劃區內城中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城中村住宅建設,核發城中村《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參與建設項目竣工後的規劃核實。

人員編制

市城鄉規劃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規劃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中共濮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濮陽市監察局派駐市城鄉規劃局紀律檢查組、監察室(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行政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根據工作需要,可配備兼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

核定機關駕駛員事業編制2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其它事項

(一)原市建設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測量工作的職責劃歸市城鄉規劃局。濮陽市測量隊由原市建設委員會領導移交市城鄉規劃局領導。

(二)濮陽市城建檔案館更名為濮陽市城鄉規劃城建檔案館,隸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業務工作接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市城鄉規劃局的雙重領導,其中:城市建設檔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管理和利用,城鄉規劃檔案由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管理和利用。

(三)所屬事業單位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領導分工

潘順恩: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市城鄉規劃局全面工作。

陳伏軍: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政務、黨務、財務、後勤保障、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服務、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等工作;協助蔡惠軍同志分管人事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機關黨委、建設工程規劃科;主持市城鄉規劃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工作。

劉繼成:紀檢組長、黨組成員,負責紀檢監察、廉政建設、法制與行政執法、綜合治理、規劃效能監察、信訪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劃批前批後管理與竣工核實、村鎮規劃等工作。

分管局紀檢監察室、綜合科(法制科)、縣域村鎮規劃科、市城鄉規劃局華龍區分局、市城鄉規劃局工業園區分局;協調指導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城建綜合執法支隊)規劃執法工作。

宋紅勝: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規劃技術管理、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市政園林規劃管理、測繪管理等工作。

分管局建設用地規劃科、市政園林管線科、市測量隊、規劃技術審查組。

工作動態

濮陽市城鄉規劃局已編制完成市商務中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

濮陽市城鄉規劃局局長蔡惠軍認為,市商務中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編制與完成,是提升我市城市承載能力和加快產城互動發展的需要,標誌著我市城市載體建設又取得了新的成果。按照規劃方案,濮陽市商務中心區選址在濮陽新區起步區東部,西至大慶路、東至文明路、北至錦田西路,南至綠城大道東段,總面積2.40平方公里。該區域為打造我市服務業新的核心增長極為主要目標,承擔著完善我市的城市功能布局、促進與周邊城市的經濟聯繫、建設區域性綜合性商務平台三個重要作用。規劃方案還依託處在新老馬頰河交匯處豐富的水體景觀優勢,積極融入濮陽本地文化元素特點,在營造具有豐富風貌景觀的現代都市中心區上進行了嚴格控制,為將來引導該區域打造環境優良、交通便捷、辦公高效、功能完善的綠色商務基地和現代商務中心奠定了良好條件。

結合版塊在濮陽新區中的優越地理位置,規劃方案初步確定市商務中心區區域空間結構為“一心、三軸、兩片區”。一心:沿衛都大道與東二路交匯處,布置以總部經濟、會展會議、金融服務等用地為主要功能的商務中心;三軸:衛都大道東西向主要發展軸和大慶路、文明路兩條南北向次要發展軸線;兩片區:以軸線、主幹路等分隔形成的商務中心區和配套服務區兩個功能片區。為引導服務業集聚發展,規劃方案全面梳理了規劃區與城市現狀及遠景功能格局的關係,圍繞建設企業總部基地、企業研發中心和市場中介諮詢的主要發展方向,將該片區劃分為6個特色產業功能區。其中,總部經濟產業區規劃面積54.63公頃,主要是以建設企業研發中心、採購中心、財務中心、投資中心和行銷中心等功能性總部為主。會議展覽產業區規劃面積18.82公頃,重點打造以濮陽雜技文化、龍文化、花卉博覽和石油石化技術論壇等為主要內容的會展品牌。科研創意產業區規劃面積13.81公頃,突出發展油氣勘探、化工、石油機械裝備、管道、食品、電光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地方優勢產業研發設計產業和特色文化創意產業。金融服務產業區規劃面積20.23公頃,主要是集聚和提供發展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風投等各類金融服務。專業服務產業區規劃面積14.93公頃,側重於發展諮詢調查服務、法律服務、企業管理服務和人力資源服務等產業。配套服務產業區規劃面積117.58公頃,重點發展配套商務中心區發展需求,建設居民住宅、高端百貨、精品超市、品牌專賣店等。結合有關方面的意見建議,下一步濮陽市城鄉規劃局將對規劃方案將作進一步修改完善,並儘快報請省批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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