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司法局

濮陽市司法局

根據《中共濮陽市委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濮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濮文〔2009〕173號),設立濮陽市司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律師工作機構和律師執業證年審(檢)註冊職責。

(三)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意見;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濮陽市監獄,監督和指導刑罰執行、罪犯改造工作。

(三)管理濮陽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強制隔離戒毒所),負責全市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擬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考核法治濮陽創建工作。

(五)負責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六)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七)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九)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工作;指導全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管理縣(區)司法局的領導幹部。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督促落實;協助局領導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保密、信訪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息技術網路建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政治部(警務處)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指導機關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相關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工作;負責群團、計畫生育等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等意見。機構規格為副處級,內設組織教育科、人事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1.組織教育科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隊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及群團等工作。

2.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相關人事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

3.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行政財務裝備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及基本建設投資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車輛、通訊等物資裝備工作;承擔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四)新聞宣傳和司法考試科

負責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新聞宣傳和通訊報導工作;承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辦理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有關手續,承擔全市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的有關管理工作。

(五)監獄勞教管理科

監督檢查《監獄法》和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管理對罪犯、勞教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教育改造、生產(習藝性勞動)、生活衛生防疫和警戒等工作;監督辦理罪犯、勞教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加減刑(期)、獄(所)外執行、保(所)外就醫、提前釋放(解教)等有關手續;負責市監獄、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

(六)法制仲裁和司法鑑定科

指導縣(區)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負責局機關法制建設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參與有關法律、政策理論的調研工作;審核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助省司法行政機關做好經濟仲裁機構登記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七)基層工作科

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八)律師公證管理科

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管理監督全市律師、公證機構的執業活動;指導監督律師、公證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公證機構設立和公證員任免的申報工作;負責指導律師、公證機構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律師、公證員隊伍的教育培訓;負責對律師、公證執業機構和律師、公證員的行政處罰工

作。

(九)法律援助管理科

指導檢查法律援助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規劃全市法律援助事業發展布局,承擔全市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為6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部(警務處)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 14名(含政治部副主任2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3名。

設定中共濮陽市司法局紀律檢查委員會,濮陽市監察局派駐市司法局監察室(紀委、監察室合署辦公),行政編制4名,其中:紀委書記1名,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1名。

其他事項

(一)設立濮陽市依法治市辦公室,行政編制11名,其中:主任(副處級)1名,副主任(正科級)1名。內設綜合科和業務指導科,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擬定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區)和各行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考核法治濮陽創建工作。

1.綜合科

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調查研究和理論研討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協調及簡報、文秘、統計、文印、文書檔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業務指導科

負責法治城市、縣(區)、鄉(鎮、辦)等創建工作;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骨幹的培訓和普法教材的統編統發工作;負責全市公務員及有關人員的法律知識考試及考評工作;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協調、指導、檢查、監督等方面的工作。

(二)設立河南省濮陽市中信公證處,科級規格,行政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公證處是非營利性國家證明機構。

主要職責:根據公民、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通過公證活動,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法制。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事業單位

市公證處

市法律援助中心

市司法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現任領導

張世山 局長 黨委書記

郭奇森 副局長、黨委委員

王慶國 政治部主任、黨委委員

劉海民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婁建廣副局長

袁文峰 副局長

趙岩副局長

洪璞 副局長 黨委委員

張春友 調研員

時文彥 調研員

王明海 調研員

李俊卿 副調研員

杜社立 副調研員

工作動態

市司法局堅持以“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為目標,遵循“抓班子、帶隊伍,激活力、提效能,強素質、樹形象”的思路,大力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2013年6月17日,在全省省轄市公務員崗位績效考核試點工作座談會上,市司法局作了《健全六項機制,深化績效考核,推動和保障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典型發言。

一是強化幹警學習,全面提高綜合素質。加強形勢政策教育,增強服務大局意識。先後集中學習黨的“十八大”、中央、省領導同志關於政法工作的重要講話、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會議精神和市領導考察學習專題片等內容。創新學習形式,提高學習效果 組織幹警參加“濮陽人看濮陽”觀摩活動,參觀市城鄉規劃展覽館,舉辦“新修訂民訴法和刑訴法”知識講座、“外派掛職人員工作”交流會、政工幹部“學黨章、做奉獻、樹形象”座談會、“學先進、找差距、促趕超”集中學習活動論壇、 “學習十八大精神,我為司法行政工作添光彩”徵文及演講比賽等一系列活動。上半年,共舉辦各類學習活動20餘次,收繳徵文和心得體會150餘篇,真正做到了人人參與學習,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是強化幹部使用,激發乾事創業活力。以“想幹事、會幹事、乾成事”為基本要求,不斷強化幹警的教育、管理、引導,堅持把實踐鍛鍊作為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有力措施,讓他們在工作中接受鍛鍊,在歷練中接受考驗。選派3名年輕正科級領導幹部到鄉鎮、村委進行掛職鍛鍊,2名同志到農村定點扶貧,3名同志分別到市委辦、市紀委、市督查局掛職幫助工作。狠抓基層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協調解決基層司法所所長副科級編制。理順市監獄、市勞教所行政機構性質,推進監獄體制改革和監所“三定”工作,做好監所公務員登記、警員職務套改工作,切實為基層幹警辦實事好事。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措施,在入警培訓、幹警福利、子女入學、生病住院、家庭變故等關鍵環節,予以關心幫助慰問,使幹警感受到組織的關懷。

三是強化隊伍管理,切實提升工作效能。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建立幹警簽到制度、動態管理制度,採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隨時掌握幹警在崗在位和遵守工作紀律情況,進一步清除“懶、散、燥、亂、松、庸”六種不良現象。強化工作監督,構建警務督察大格局,建立“三級督察”模式,堅持每月兩次對法律服務視窗和市監獄、市勞教所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從嚴處理。開展以“比觀念、看創新,比作風、看轉變,比業績、看提升,比服務、看發展”為主要內容的“四比四看”大競賽活動,進一步增強幹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民眾意識,端正執法(執業)理念,提升民眾滿意度。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創新黨建“1+5”工作法,受到市委組織部高度評價。6月份,我市司法行政系統政風行風工作成效受到省司法廳紀委書記胡國星的充分肯定。

四是強化服務意識,樹立司法為民形象。圍繞服務基層、為民眾辦實事主題,分成7個調研組,由局領導帶隊,到縣(區)開展專題調研。召開兩次由縣(區)司法局局長、市監獄、市勞教所政委和基層司法所所長、法律服務機構負責人等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發放回收調查問卷200餘份。開展“改進作風、關注民生、切實解決涉及民眾切身利益問題”活動,歸納出10個方面的問題,建立台賬、明確責任、節點推進。當前,已完成5件,正在推進5項。法律服務工作者立足職能,服務民生、服務發展。發揮“同心·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和律師專項服務團的作用,服務企業發展。統一全市經濟困難標準,深化應援盡援,開展“法律援助與農民工同行”等活動,服務民生需求。4月份,法務部調研時,高度評價我市在刑事法律援助方面的有效做法,並在法務部法律援助司簡報上推廣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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