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一)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鎮、街道、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組織涉外財政、債務等國際談判並草簽有關協定。
(三)負責全市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全市年度財政決算草案並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編制年度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編制市級政府採購預算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管理和監督市級行政、政法、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支出,擬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有關經費開支標準。
(七)負責管理和監督市級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農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擬訂全市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和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工作。
(八)制定促進全市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管理市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九)負責管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貫徹執行稅收地方性法規、規章;在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內,提出地方性稅目稅率調整和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負責全市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徵收管理。
(十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資產配置標準和相關費用標準,編制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購置預算;負責市級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二)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全市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監督管理公物拍賣。
(十三)研究提出支持服務業發展和促進消費的財政政策;擬訂商業流通、糧食、物資、供銷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地方政策性保險有關政策,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
(十五)執行國家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擬訂地方性有關政策、制度,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
(十六)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審批會計師事務所的設立,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七)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設18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負責政務和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和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等的督辦工作;承擔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黨群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工作。
(三)綜合科(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分析預測全市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政府性基金,編制年度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相關工作。
(四)預算科。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負責全市收支預算編制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直單位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直單位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市對鎮、街道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全市財政預算,負責編制全市年度財政決算草案並報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擬訂全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編制政府性債務預、決算;負責全市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五)國庫科。組織全市財政收支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擬訂全市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制定和完善資金支付監督管理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審核匯總全市和市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政府國內債務。
(六)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群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科。承擔教育、科技、文化、體育、人口計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擬訂事業單
領導班子
胡亞鋒(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並負責財政局全面工作。田順凱(黨組書記):負責財政局黨務、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王利民(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行政政法科、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負責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王紅霞(黨組成員、副局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分管人事政工科、機關黨委、綜合科、經濟建設科、企業科、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幹部教育中心、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負責婦女、計畫生育、共青團工作。
張建紅(副局長):分管社會保障科、農業科、服務貿易科、債務科、農業綜合開發公司、非稅收入管理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張秋梅(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教科文科、稅政與條法科、地方金融科、會計科、財政信息中心、註冊會計師協會。
聯繫會計師事務所工作。
王立中(黨組成員、財稅監督局局長):負責財稅監督局全面工作。協助王利民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
聯繫工會工作。
牛保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室、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財稅監督局、基層財政管理科、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負責綜合治理、穩定、信訪工作。
范立勇(非稅收入管理局局長):負責非稅收入管理局全面工作。
鄭國強(農業綜合開發公司經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公司全面工作。
周小富(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主任):負責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全面工作。
賈述娟(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