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對於叛國、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二)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三)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四)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五)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六)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於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七)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機構配置
院機關內設機構15個:政治處(機關黨委,正科級)、辦公室(正科級,掛人民監督員辦公室牌子)、偵查監督科(正科級)、公訴科(正科級)、監所檢察科(正科級)、民事行政檢察科(正科級)、控告申訴檢察科(正科級,掛舉報中心、刑事賠償辦公室牌子)、檢察技術科(正科級)、計畫財務裝備科(正科級)、法警大隊(正科級)、監察科(正科級),案件管理辦公室(正科級)、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正科級)。
政治處內設組織人事科(2014.09編辦核定為內設機構正科級)、教育科(2014.09編辦核定為內設機構正科級)。派出機構1個:派駐王屋檢察室(正科級)。反貪污賄賂局(正科級,內設辦公室、偵查一科、偵查二科)、反瀆職侵權局(正科級)、職務犯罪預防局(正科級)三部門職能2017年12月已經轉隸到監察委。
人事編制
市檢察院核定編制89名(其中政法專項編制80名,駕駛員編制8名)。現有在編人員91名(其中政法專項77名,工勤14名)。2017年12月轉隸12人,划走政法專項編制20名。現有政法專項編制60名,實有63名。
幹部配備
現有班子成員6人(正處1人、副處3人、正科2人);檢委會專職委員2人;正科級領導職務11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9人(市管2人,部管1人,單位管理6人);副科級領導職務9人,非領導職務4人。
現任領導
濟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孟俠
主持市人民檢察院全面工作。
濟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郭黎明
協助檢察長抓全面工作,分管計畫財務裝備科、檢察技術科、法警大隊、機關黨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離退休幹部和機關管理工作。
濟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紅霞
分管公訴科、民事行政檢察科、派駐王屋檢察室(含小浪底聯絡站)工作。
濟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鄭國平
分管偵查監督科和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工作。
濟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張利軍
負責紀檢、監察和檢務督察工作。
濟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王慶祝
負責政治處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宣傳教育科、工青婦工作,協助抓好機關黨委和離退休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