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有關部門制定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職責。
三、組織協調對本轄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合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檢測和評價工作;向社會發布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
五、會同有關部門收集、上報本轄區食品安全信息。
六、依法監督管理藥品生產、經營和醫療機構製劑,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對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進行初審上報。
七、監督抽查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監管藥品流通市場和中藥材集貿市場,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和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藥品的行為和責任人。
八、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使用醫療器械的行為和責任人。
九、承辦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馬延玉 黨組書記、局長
張新貴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志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
生 軍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