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動門

激動門

激動門是一間位於河南平頂山的餐廳。河南平頂山市鷹城集團的開發商將房管局告上法庭,要將一名房主的房產強行徵收,而兩級法院經過一審二審還真的判開發商勝訴。然而在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審理最終作出對房主程民申夫婦有利的判決,房子所有權又重新回到房主手中。時過不久,鷹城集團的開發商再次抗訴,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開發商“情緒激動”,竟然再次立案,要對這一案件進行第四次審理,引發了媒體關注的“激動門”事件。

河南平頂山市鷹城集團的開發商將房管局告上法庭,要將一名房主的房產強行徵收,而兩級法院經過一審二審還真的判開發商勝訴;然而在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審理最終作出對房主程民申夫婦有利的判決,房子所有權又重新回到房主手中。時過不久,鷹城集團的開發商再次抗訴,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開發商“情緒激動”,竟然再次立案,要對這一案件進行第四次審理,引發了媒體關注的“激動門”事件。

“激動門”事件一出,輿論譁然。新聞媒體的介入,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做出撤銷立案裁定。

近日,房主主人程民申告訴記者,目前狀況並不樂觀,甚至更加糟糕。開發商鷹城集團董事長張順義眼看法律程式不能占有他的合法房產,其哥哥張琛義帶人強行進駐房主的合法房子。據了解,近期程民申夫婦房產所在地還面臨拆遷改造,而建築開發商仍是鷹城集團。

程民申夫婦合法房產侵占案被再次推到了風口浪尖。

侵占沒商量

“激動門”事件之後。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0年4月7日作出(2009)平行再字第2號行政裁定書:撤銷該院(2009)平行立監字第1號行政裁定。這一次讓程民申、李春玲夫婦甚感欣慰。

然而,令程民申、李春玲夫婦頭疼的事情並沒有解決。早在2009年7月15日,平頂山市中院再審違法立案當日,張順義指派自己的哥哥張琛義帶人向程民申夫婦的租戶收取面門房的租金。

2009年11月12日凌晨兩點多,張順義的大哥張琛義帶領幾十名年輕人,強行將程民申夫婦門面房玻璃砸爛,受害的還有臨近一家美容店和網咖。

2009年12月張順義指派自己的哥哥張琛義帶人強行入住程民申夫婦購買的門面房裡辦公。

程民申夫婦先後多次向平頂山市衛東區公安局報警,報案理由是故意損壞公私財物。可衛東分局卻不予立案,還於2010年4月18日下達衛公【2010】003號不予立案通知書。記者看到其不予立案通知書上寫的是:沒有犯罪事實。

隨後,程民申夫婦在河南國銀律師事務所劉傑中律師陪同下,來到平頂山市衛東區人民法院立案,法院稱損壞公私財物、侵占房屋涉及刑事案件,應向公安機關報案,法院不予立案。

合法房產被公然霸占,程民申夫婦手持房產所有權證卻不能近前,只能望“房”興嘆。

“激動門”回顧

2006年3月,平頂山鷹城集團將平頂山市房管局告到平頂山市新華區法院,以房管局對房產沒有評估為由,要求法院撤銷程民申夫婦已辦兩年的房產證。平頂山新華區法院和平頂山市中院不但立了案,並且一、二審均以房管局辦證時“沒有評估、價格低造成少交契稅”為由撤銷了已經發給程民申夫婦的房產證。

面對一審二審的判決,房管局和程民申夫婦均表示不服,進行申訴並逐級信訪。在全國人大信訪局和河南省政法委的督辦下,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立案審查。2008年1月30日,平頂山市中院做出再審判決,撤銷了一、二審判決,恢復了程民申夫婦的房產所有權證。

尚在民事訴訟期間的鷹城集團還以沒有收到房款、不存在買賣關係為由,於2007年12月向衛東區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其公司和程民申夫婦不存在房產買賣關係,法院告知鷹城集團簽有購房契約還出具了收款收據,房產買賣關係是成立的。得知法院要判其敗訴時,鷹城集團遂於2008年10月提出撤訴。

本來這個訴訟就此可以結束。可是鷹城集團並沒有住手,還於2008年4月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申請,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認為再審判決正確,2009年5月做出了不予抗訴決定。

2009年7月15日,在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剛做出對該行政案件不抗訴決定,並且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確規定法院生效判決只能再審一次的情況下,平頂山市中院卻違法立案再審 (已是該院第三次立案再審) 違法立案。再審的理由竟然是“當事人情緒激動,聲稱進京上訪”。網路稱之為“激動門”。據有關人士指出訴訟當事人鷹城集團張順義竟是平頂山中院廉政監督員。

業主維權多次被毆打

程民申說起自家的合法房產被鷹城集團董事長張順義任意侵占,程民申夫婦對記者幾次痛苦的流下淚來。他述說起自己幾年來所遭遇的不幸。

2007年3月,程民申到平頂山市房管局辦事,被張順義的大哥張琛義及打手圍堵在市房管局樓下,大白天用皮帶對程民申抽打,接著強行將程民申夫婦帶到鷹城集團樓下,當著出警的優越路派出所民警的面辱罵、扣押四個多小時。

2007年11月,河南省政法委督察組來平頂山對本案督辦,上午督辦組約見了程民申。在當天下午,張琛義帶領四名打手,手持一尺多長的刀,在平頂山最繁華的開源路上,追打程民申,造成上百人圍觀幾十輛車遭堵。程民申頭部受傷,送到醫院縫了七針,住院半個多月。而行兇者至今一分醫藥費不賠,公安部門只對行兇者行政拘留和罰款了事。

2008年5月,程民申到衛東區法庭出庭,庭審結束後,程民申代理律師被張琛義一夥手持酒瓶圍攻威脅二十多分鐘才得以脫身,程民申躲在法院門衛處才免於挨打。其後的出庭,程民申只有在法警的保護下才能出庭。

2009年6月,程民申到市政府行政審批大廳辦理銀行貨款抵押房產證手續,張順義得知後,派人到政府審批大廳對市房管局工作人員叫罵:誰敢給程民申辦理就打斷誰的腿。半個月之後,市房管局剛給程民申辦理好相關手續,當天張琛義又帶領幾十人圍在政府審批大廳大門威脅當事人。

借拆遷改造之名行搶占之實

近期,衛東區舊城及城中村改造正在進行,程民申夫婦房產還在拆遷之列,而開發商又是鷹城集團。據了解,本次衛東區舊城及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標準是,程民申夫婦所在房產二樓以上住戶按實際面積1:1.2 比例補償,一樓及地下室商戶實行現金補償。拆遷在即的程民申夫婦房產賠償問題成了媒體關注的焦點。

因為拆遷改造的臨近,被拆遷戶門經常發現自家的門上鎖眼被堵塞、汽車車胎被放氣。致使居民有家難回,有車難開。迫於無奈只得搬離。

程民申再度陷入困惑:空有一張國家頒發的合法房產證,房產卻被開發商霸占,全家生活在無奈和恐懼之中。而他房產所在的地段正是平頂山衛東區城中改造的範圍,馬上面臨著拆遷,而建築開發商又是鷹城集團。

近四年來,程民申、李春玲夫婦因為打官司身心疲憊,甚至不敢近前看看自己擁有合法產權的房產,而該房產近期又要面臨拆遷改造,建築開發商又是他們不願提及的鷹城集團。他呼籲有關部門按法律辦事認真來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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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動門”檔案

1、2002年6月、10月,李春玲分別與河南鷹城集團(時稱平頂山鷹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購房契約兩份,購置河南鷹城集團位於平頂山大眾路門面房兩處。並與2003年12月、2004年2月,取得了平頂山市房地產管理局頒發的兩份房產證,兩份房產自2002年交房後一直由李春玲對外租賃。

2、2005年7月,鷹城集團因欠程民申(李春玲愛人)借款被程民申訴至法院。程民申勝訴後,鷹城集團所欠款項被法院強制執行,歸還了程民申。

3、2005年底至2006年初,鷹城集團因偷稅被稅務機關查處,鷹城集團為此補交稅款及罰款總計400多萬元,鷹城集團認為是程民申舉報導致。

4、2006年4月,鷹城集團以李春玲所購該公司房產在房管局辦證時“沒有評估、價格低造成少交契稅””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平頂山房管局撤銷已經生效兩年之久的房產證。經過一審、二審、再審,2008年1月,平頂山中級人民做出了再審終審判決,判決中寫道“該院認為,再審申請人李春玲與被申請人河南鷹城集團有限公司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契約真實……河南鷹城集團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李春玲的部分訴訟請求有理,應於支持……”。可以說,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的再審終審判決公正、準確、此判決也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支持(終審後,鷹城集團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申請,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認為再審判決正確,2009年5月做出了不予抗訴決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也於2010年10月駁回了河南鷹城集團的再審申請)。

5、2011年9月,就在“激動門”案件逐漸淡出人們視野的時候,平頂山市衛東區人民法院的一紙民事判決再掀波瀾,使原本趨於平靜的“激動門”案件再次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詳見相關報導)。在河南鷹城集團沒有提交新證據的情況下,平頂山市衛東區法院一審民事判決,大膽的否定了已經生效3年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終審判決。此判決一經宣判,即遭到業內人士及相關法律專家一致質疑,被人戲稱為荒唐判決。

歷時六年

法院判決反覆數次 司法公正受質疑

從2006年初到2011年,各級法院就鷹城集團和李春玲、程民申的房產確權一案,動用司法資源甚巨,僅各種判決、裁定就達10次以上。2011年,衛東區法院的最新判決更是受到公眾質疑。

衛東區法院判決李春玲敗訴的訊息傳開,許多相識的人都表示憤慨。

“行政判決和民事判決都是認定同一件事,只能是契約真實或者造假,而法院判決互相矛盾,法院不是偏袒開發商吧?”市民趙先生質疑道。

“省高院都駁回不讓審了,法院居然還要審,還推翻終審的判決,這裡面有貓膩”據知情人反映,河南鷹城集團董事長張順義成為平頂山中院廉政監督員,“這樣的關係怎么能保證司法公正呢!”

對於案件判決,司法界人士存異議。

河南國銀律師事務所劉傑中律師表示,程民申房屋產權的糾紛其實很簡單,只要確定契約是否有效和是否已實際履行就可以判定,在行政訴訟中,法院已經判定房屋買賣契約真實,在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民事審理就應該採用已生效的行政訴訟判決為證據,平頂山市衛東區法院的判決站不住腳。

面對質疑

專家建言高院錯案追究

據媒體報導,2011年,因對“天價逃費案”審理草率,平頂山中院的24人被查處。

目前,河南全省法院正在建立錯案責任終身追究機制,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表示,法院對違法違紀“零容忍”。

針對平頂山法院判決前後矛盾,公眾質疑不斷,相關專家建議高院可啟動錯案追究。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趙麗表示,在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同一事實民事判決時應當考慮已生效的行政判決,出現兩者判決矛盾的情況不正常,省高院可以啟動錯案追究機制。

2008年1月20日,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行政判決書,李春玲、程民申夫婦勝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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