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庫蕨麻

澤庫蕨麻,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澤庫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澤庫蕨麻產地地勢高峻,溝谷相間,灘地開闊,地貌複雜多樣,冷季漫長而乾冷,暖季短促而溫涼,氣溫日差大,降水集中,日照豐富,日射強烈,多大風天氣,適合蕨麻生長,澤庫蕨麻的植株,為多年生匍匐草本,根纖細,根皮棕褐色,內麵粉白色,蔓生莖細弱,瘦果多數,褐色,平滑,粉末特徵為灰白色,澱粉粒眾多。

2017年9月1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澤庫蕨麻”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產品特點

外貌特徵

澤庫蕨麻 澤庫蕨麻

植株

澤庫蕨麻的植株,為多年生匍匐草本,根纖細,中部或末端膨大呈紡垂形或球形的塊根,根皮棕褐色,內麵粉白色,蔓生莖細弱,紫紅色,長達1米,節間長2-3厘米,節上生根形成新株。葉基生,參差羽狀複葉,長5-30厘米,葉柄長,基部具膜質托葉;小葉多數,二型,互為對生,一為長橢圓形,長僅0.5-2厘米,寬3-9毫米,先端鈍遠圓,邊緣羽狀淺裂,兩面無毛或有稀疏柔毛,花單生於葉腋,黃色,莖約1.5厘米,花梗長2-5厘米,被柔毛;萼片5,長三角形或橢圓形,長2-4毫米,寬1-3毫米,副萼片5,與萼片幾等長,先瑞3齒或全緣,均蔬生柔毛;花托凸起,有長毛;花瓣5,近圓形或先端凹;雄蕊多數,花葯黃色,雄蕊多數,子房1室,具1胚株。

果實

瘦果多數,褐色,平滑,花果期5-8月。生長於海拔3200-4500米的草甸、河漫灘、路及水溝邊等處。澤庫蕨麻圓球形、紡錘形、大小不一;表面棕褐色,有縱皺紋。質堅硬而脆,斷面平坦,類白色,有黃白相間的同心環紋,顯微鑑別根橫切面:木栓層為3-5列細胞,棕黃色,栓內層明顯,為2-3列類長方形細胞。皮層寬廣,占橫切面的絕大部分,有環狀裂隙,有的細胞含草酸鈣簇晶。

韌皮部狹窄,細胞多角形,排列緊密;韌皮射線明顯。形成層成環。木質部次生構造不發達,初生構造發達,呈星角排列的導管群壓縮在形成層內的兩個角隅處,導管多角形;木薄壁細胞含黃棕色物。髓小,細胞多角形,排列疏鬆。本品薄壁細胞含澱粉粒。

粉末特徵為灰白色,澱粉粒眾多,多為單粒,卵圓形或圓球形,層紋不明顯,臍點裂縫狀,點狀或叉狀,直徑10-25微米,復粒少,由2-10分粒組成;網紋、環紋和螺紋導管直徑20-40微米;草酸鈣簇晶稀少,直徑10-30微米。

營養價值

澤庫蕨麻含有17種胺基酸和人體必需的胺基酸、鈣、磷、鐵等礦物質和微量元素,可食部分中蛋白質≥7.9%、脂肪≥1.3%、鈣≥120%、胺基酸總量≥6.4%,粗纖維≥2%。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澤庫蕨麻 澤庫蕨麻

澤庫蕨麻的生長與土壤密不可分,澤庫縣屬青南牧業區地帶,地處西傾山北麓,麥秀山西南部,為黃河右旋大河曲之腹地。境內群山盤恆,中部隆起,向東西西向傾斜,地勢高峻,溝谷相間,灘地開闊,地貌複雜多樣。東部、北部山高溝深,群山連綿,山脈多為冰川發育的寒凍風化及冰水侵蝕作用強烈的剝蝕構造高山。由志留紀砂質岩片、三迭紀砂岩、砂頁岩組成。表面有剝蝕和沖蝕作用造成的岩塊、碎石和岩粒等殘積物、坡積物,屬切割高山地貌類。山脈隆起幅度大,地形切割強烈,刀脊和“U”、”V”形峽谷遍布。西部地勢開闊平坦,由侏羅紀砂岩、頁岩,第三紀砂礫岩、粘土層及第四紀沉積物或成因不明的黃土層組成,屬高海拔小起伏高原丘陵地貌類。局部間有青藏高原特有的地貌類型-沮洳灘地,藏語成稱“納塘”,如同沼澤,但“納塘”除低洼地帶外,在山間、濕地、平坦都有分布。按地貌特點,縣域可劃分為高山帶、亞高山帶、灘地、河谷階地和低山丘陵五個地段。較大的灘地有夏日德灘、巴灘、活多亥灘、夏馬日灘、狄過采瑪灘和龍乾灘。

水文情況

澤庫縣境內共有大小河流30餘條,分屬澤曲河、巴河、隆務河(上游稱麥秀河)三個水系。流域面積6658.06平方公里,多年均流量29.8666立方每秒。每年5-8月份為豐水期,11月底結冰,翌年3月末解凍,冰厚達2.4-2.6米。全縣地下水潛水徑流量為0.4124億立方米。其中巴河河段潛水徑流量1752萬立方米每日,夏德日灘潛水徑流量為142.35萬立方米每日,納末恩灘潛水徑流量為1405萬立方米每日。全縣年開採量為5.9萬立方米每日。全縣水源均系低礦化度碳酸鹽型水。

氣候情況

澤庫蕨麻 澤庫蕨麻

澤庫縣境海拔較高,絕大部分地段海拔超過3500米,最低2800米(麥秀河處境處水面海拔高度),最高4971米。澤庫地區氣候受海拔高度及地形的影響,冷季漫長而乾冷,暖季短促而溫涼,氣溫日差大,降水集中,日照豐富,日射強烈,多大風天氣,無絕對無霜期。全年日平均氣溫小於0℃的日數在164-207天,年平均氣溫-2.4℃-14.8℃,氣溫年較差23.2-23.5℃。全年平均氣溫日-2.4℃(極端最高溫度22.6℃,極端最低溫度-34.4℃)。無霜期僅5-24天。年降水量437.2-511.9毫米,5-9月份的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84%-86%。年平均風速為4.1米/秒,大風日數平均44天,最多年份可達98天。縣城年蒸發量為1340.9毫米。

澤庫縣氣候高寒,四季難分,空氣稀薄,透明度高,晴好天氣多,日照時間長,境內全年日照時數為2566-2675小時,並由東向西漸增,西部的和日地區比東部的麥秀地區高109小時。按季節分布情況看:3-4月和11-12月為年內日照時數最多階段,月均在230小時以上,尤以12月最多,9月為全年日照數最少月。年太陽總輻射量145-156千卡/平方厘米之間。

歷史淵源

2009年,青海省生物專家李軍喬栽培出蕨麻,是人工馴化的第一個栽培品種,植物發明命名為“青海蕨麻1號”,人工種植可緩解因採挖野生蕨麻對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而且人工栽培和野外生長的蕨麻在成分上沒有變化。

2015年,澤庫縣利用西部地區耕地資源和交通地理優勢,合理調整農作物種植結構,分別在和日鎮、寧秀鄉、王家鄉、巴灘牧場等地成功試種蕨麻,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

2018年,澤庫縣委、縣政府採取整合各類扶持資金扶貧,建造蕨麻示範種植基地。

生產情況

澤庫蕨麻 澤庫蕨麻

2015年,澤庫縣在牧場試種蕨麻,建設高原特色經濟作物種植示範基地7.5萬畝。

2016年,澤庫縣在西部地區建設了澤庫蕨麻種植示範基地3000畝,共有4個鄉鎮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782戶、貧困人口3112人參與種植,每畝地平均收成鮮蕨麻450斤,收購價格為每斤16元,產生經濟效益2160萬元。

產品榮譽

2017年9月1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澤庫蕨麻”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澤庫蕨麻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地理坐標為東經100°34′-102°08′,北緯34°45′-35°32′之間。包括澤庫縣澤曲鎮、麥秀鎮、和日鄉、寧秀鄉、王家鄉、多禾茂鄉、西卜沙鄉、巴灘牧場、恰科日社區,轄五個鄉兩鎮一場一社區的64個行政村。東西長142公里,南北寬85公里,總面積6658.06平方公里,覆蓋全縣範圍。

質量技術要求

1.產地選擇

澤庫蕨麻 澤庫蕨麻

澤庫蕨麻生長在海拔3200-4500的河岸、山坡草地及天茫然草甸上,產地遍布澤庫縣全境,澤庫縣為“三江源”核心區之一,無工礦企業,無工業污染。產區夏季氣候清涼,適宜蕨麻生長,產區自然環境經過長期的自然演化而形成,採集的地方多選擇水土較為肥沃的草地、田埂、圈窩附近,這些地區的黃蘑菇產量高、品質好,容易再生。

2.品種範圍

澤庫蕨麻又叫人參果,它的果實大、味甜,所以該地人通常叫蕨麻,馬頭蕨麻屬多年生草本。根向下延長,有時在根的下部長成紡錘形或橢圓形塊根。莖匍匐,在節處生根,常著地長出新植株,外被伏生或半開展疏柔毛或脫落幾無毛。

基生葉為間斷羽狀複葉,有小葉6-11對,連葉柄長2-20厘米,葉柄被伏生或半開展疏柔毛,有時脫落幾無毛。小葉對生或互生,無柄或頂生小葉有短柄,最上面一對小葉基部下延與葉軸匯合,基部小葉漸小呈附片狀;小葉片通常橢圓形,倒卵橢圓形或長橢圓形,長1-2.5厘米,寬0.5-1厘米,頂端圓鈍,基部楔形或闊楔形,邊緣有多數尖銳鋸齒或呈裂片狀,上面綠色,被疏柔毛或脫落幾無毛,下面密被緊貼銀白色絹毛,葉脈明顯或不明顯,莖生葉與基生葉相似,惟小葉對數較少;基生葉和下部莖生葉托葉膜質,褐色,和葉柄連成鞘狀,外面被疏柔毛或脫落幾無毛,上部莖生葉托葉草質,多分裂。

3.生產過程管理

(1)蕨麻的繁殖及栽培技術

澤庫蕨麻為天然草場上生長的野生植物,具有很強無性繁殖能力和可塑性的植物,幼苗生長到一定時期後,從基株莖的基部節上產生側向生長的1個或數個匍匐莖,莖節上產生新的不定芽和不定根,成為無性分株。其植株在夏天生長蔓生地上莖,四向蔓延,一般生長3-5根地上莖。另一種繁殖方法是靠種子繁殖,其植株夏天開花,秋天結籽落地,次年生根發芽;或被牛羊、鳥類採食,因蕨麻種子表面光滑堅硬,顆粒細小,無法消化,隨糞便散步到各地,來年生根發芽,自然生長。

(2)蕨麻的採集

一般分春、秋兩季採挖。春季在土壤解凍時用刃寬3厘米左右的小頭,刨開土壤8-10厘米即可撿到膨大的蕨麻顆粒。或在春季翻種田地時在田產土壤中撿拾。秋季時見地上植被變黃後開始採挖,採挖方式與春季相同。採挖到的蕨麻揀去土粒和石塊,經水洗後食用,大多數自然曬乾後自食或上市。

(3)蕨麻的儲藏

一般要求蕨麻的含水量13%以下可長期保存,儲藏環境要求防潮、防鼠、防蟲,用乾淨的布袋,木箱等容器盛放。

專用標誌使用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地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2.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3.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4.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地理登記證書持有人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監督檢查,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信譽,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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