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同志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處理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上級領導機關、領導同志和區黨政領導同志批示交辦的信訪事項的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信息。
(二)負責受理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區委有關部門,區直有關部門、駐區有關單位交辦信訪事項,確保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辦理和協調處理重要的信訪事項,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三)協調處理、跨部門的重要信訪事項,協調處理民眾集體赴京、赴省上訪、赴市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檢查、協調本區各部門信訪工作;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
(四)研究、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檔案、規章制度,總結推廣各街道、各部門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加強與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全區信訪業務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重要信息發布;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信訪工作的目標管理與考核。
(五)了解並掌握全區信訪工作幹部隊伍建設情況,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指導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
(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信訪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辦公室、接訪大廳、督查督辦室
局長:徐艷婷
副局長、綜治辦副主任:桂雁冰
副局長:陶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