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高峰[黃梅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

潘高峰,黃梅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

黃梅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潘高峰等人在私人會所性質場所接受吃請和參與賭博問題。2016年9月2日(周五),潘高峰(時兼任黃梅縣西隔堤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吳光雄(黃梅縣副縣級幹部、縣人社局局長,時兼任黃梅縣長江乾堤防汛指揮部副指揮長)以休息和有事為由分別向縣委和縣政府請假,不參加9月2日召開的全省嚴肅換屆紀律專題講座視頻會議和全縣防汛抗災會商會議,接受湖北某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邀請,前往楊某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接受吃請並打麻將賭博。9月3日、4日、8日,2人又在該場所接受吃請並打麻將賭博。期間,黃岡市工商局副調研員、黃梅縣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曉鵬(時兼任黃梅縣長江乾堤防汛指揮部成員),黃梅縣交通局黨組副書記、局長魯峰,黃梅縣劉佐鄉黨委書記徐旭文,龍感湖管理區春港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嚴耀東,湖北昌佳林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袁新佳等5人受吳光雄、楊某之邀,參與吃請並陪同潘高峰、吳光雄打麻將賭博。該問題發生在全省“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黃梅縣防汛期間,屬頂風違紀,黃岡市紀委進行了嚴肅處理。潘高峰、吳光雄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按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吳曉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縣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魯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按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徐旭文、嚴耀東、袁新佳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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