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正友

一級律師。 現任山東龍頭律師事務所主任。 主要業績:從事律師工作。

男,1946年4月生,山東棗莊人。一級律師。畢業於山東大學。現任山東龍頭律師事務所主任。主要業績:從事律師工作。任職以來,扶正祛邪、仗義執言、依法辦案、不屈不撓,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宗旨,充分發揮了律師的作用,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受到了各級領導和同行的好評。被授予山東省優秀律師,榮記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十里泉發電廠法律顧問工作》為全國律師業務工作優秀案例,並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的表彰和獎勵,同時被載入《全國律師優秀案例精選》。參加了《中國訴訟制度法律全書》的編寫工作,撰寫了《人民律師為人民》、《淺談如何做好法律顧問工作》、《企業法律顧問 管理經濟契約探討》等論文,在律師界及社會上產生了較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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