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曾任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任免信息
2015年3月19日長沙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潘文富的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潘文富,私營業主出身,經營家族經銷商公司十多年,同時在多個著名生產企業歷任銷售經理、市場部經理、培訓師等職,具備經銷商業主和生產企業經銷商管理人員的雙重視角和經歷,具備從多個角度看經銷商問題的實戰基礎。研究領域主要集中在經銷商公司的內部管理最佳化,公司化改造,創新經營策略,營運成本節約,廠商關係最佳化等方面,擁有全國最大的經銷商課題庫,對經銷商公司所涉及的四百多個課題保持著長期的素材收集和解決方案研究。
曾任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2015年3月19日長沙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潘文富的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