漵浦縣財政局

(二)負責擬訂財政、財務、會計基礎管理的政策性措施草案;負責制訂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基礎管理的管理制度。 (六)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 (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機構簡介

漵浦縣財政局系漵浦縣人民政府組成局,該局下轄縣農業綜合開發辦、縣鄉鎮財政管理局、縣非稅收入管理局、縣國有資產管理局、縣財經監督局、縣國庫集中支付核算局、縣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縣稅改辦、縣工資統發中心、縣財校及43個鄉鎮財政所,內設14個職能股室。幾年來,該局相繼被命名為省科普文明大院、省文明衛生單位、省文明單位,2004年12月,該局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文明標兵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管理全縣財政工作;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根本政策。
(二)負責擬訂財政、財務、會計基礎管理的政策性措施草案;負責制訂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基礎管理的管理制度。
(三)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預算執行;編制縣本級財政總決算;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縣本級預算、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四)管理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策性基金;協同有關部門審批收費項目,參與制訂、調整收費標準;管理收費票據,承擔彩票監管工作。
(五)管理財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負責制訂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六)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
(七)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負責制訂社會保障資金的財政管理制度。
(八)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國債發行計畫;負責制訂和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農發基金會、日本協力銀行和外國政府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
(九)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制度工作。
(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一)負責鄉鎮財政機構人員配備有關工作,以及鄉鎮財政機構負責人的任免、調動。
(十二)負責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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