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綜合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 (四)負責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 (五)負責管理全市計量工作。

漳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組織管理全市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認證和鍋容管特安全監察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歷史沿革:
1955年7月,市工商科附設度量衡檢定所,配備人員,購置設備,開展度量衡工作;1965年6月,度量衡檢定所改名為計量標準管理所;1975年6月,龍溪地區計量所成立;1979年9月,龍溪地區標準化所、漳州市標準化站相繼成立;1983年8月,地區標準化所和地區標準化所合併,建立龍溪地區標準計量所;1986年5月,成立漳州市標準計量局,設人秘、標準、計量、質量監督四個科。1991年11月,更名為漳州市技術監督局,從2000年7月起正式劃歸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垂直管理,更名為漳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02年6月機構改革,成立稽查大隊、直屬分局,履行全市範圍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和綜合管理職能。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政策法規科、質量管理與監督科、標準化科、計量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人事教育科、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等職能科室;下轄漳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漳州市計量所、漳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情報研究所、漳州市鍋爐壓力容器監督檢驗所、漳州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站五個技術機構。市打假辦也設在該局,統一協調和組織全市打假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負責上述法律法規的行政執法工作,擬定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質量管理及鍋容管特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綜合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依法管理質量檢驗機構,受理申訴、調解和仲裁質量糾紛。
(三)負責全市質量工作的巨觀指導。組織制定全市加強產品質量工作的發展規劃、計畫、規定和措施;依法管理質量認證工作,積極推行和指導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質量認證工作,提高我市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
(四)負責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開展消滅無標準生產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指導農業、企業、能源標準化工作;組織宣傳貫徹標準,並依法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統一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確保量值的準確統一;組織開展計量認證;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市場計量器具;指導企業完善計量檢測體系;組織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六)負責對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的安全工作實施綜合管理,依法開展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對鍋容管特製造、安裝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以及鍋容管特設備製造、安裝、使用備案,註冊登記、審查發證等工作。
(七)指導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所屬技術機構開展工作,對行業和經審查認可的社會技術機構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產品質量公正檢驗、計量公正服務等技術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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