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民族宗教局

(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族宗教局設3個內設機構。 市民族宗教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

簡介

漯河市民族宗教局地址:漯河市淮河路10號。
郵編:462000。

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落實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協調全市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間的團結、互助合作;處理涉及民族關係的有關事宜;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表彰活動。
(三)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的扶貧工作;參與有關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
(四)協同有關部門促進全市少數民族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的發展。
(五)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育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機關協助和協調的各項事務。
(六)依法加強對全市宗教事務的管理,引導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
(七)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正常的對外友好交往活動。
(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指導縣、區民族宗教部門開展協助縣、區人民政府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族宗教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國家、省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監督檢查和落實;負責擬訂全市民族宗教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會務、人事、財務、後勤服務工作;研究建立民族和宗教方面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對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解釋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民族宗教工作幹部的培訓;負責行政複議工作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民族宗教志和年鑑的整理、編纂工作。
(二)民族事務科(市清真食品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有關民族團結、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發展方面和清真食品管理政策法規的落實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團結和少數民族權益保障工作,協調處理民族糾紛,承辦民族成份識別、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促進少數民族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的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的扶貧工作;參與有關少數民族的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監督;參與涉及民族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統計與分析;加強對清真食品生產和經營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各縣區規範清真食品經營管理秩序;依法處理涉及清真食品方面的問題。
(三)宗教事務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全市有關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及五大宗教以外宗教和民間信仰方面的工作,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協調處理相關的矛盾糾紛;指導全市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指導市級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指導教會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聯繫宗教界人士,協助有關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負責防範和處理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保護公民信仰自由,保護合法宗教活動;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參與涉及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承辦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人員編制

市民族宗教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駕駛員編制按有關規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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