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政府辦公室

漯河市政府辦公室

漯河市政府辦公室主要負責聯繫駐漯金融監管機構和各類金融機構,以及各資本市場中介機構,並做好配合服務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編髮《市政府公報》;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請示市

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七)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工作;負責市政府機要檔案、檔案的保管、歸檔和市政府印鑑的管理工作;負責電子公文傳輸及管理、電報收發工作。

(九)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

(十一)負責市政府值班、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十二)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承擔市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十五)受市政府委託,管理市接待辦公室、市政府駐京聯絡處、市政府駐鄭州辦事處。

(十六)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19個內設機構。

(一)市政府督查室。負責上級機關對市政府批辦件的督辦查辦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的督辦查辦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活動;承辦與市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負責市政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交市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

(二)公文科。負責公文審修、運轉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記錄並撰寫會議紀要;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請示報告;編髮《市政府公報》。

(三)秘書科。負責起草市政府領導講話和綜合材料;起草領導署名文章和有關新聞稿件。

(四)綜合科。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專門會議及市政府召開的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

(五)機要科。負責上級和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公文、內部刊物的收發傳送;負責機要、保密、印鑑及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電子公文傳輸及管理、電報收發工作。

(六)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的編髮、分析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與新聞單位的聯絡工作。

(七)行管科。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八)人事科。負責機關及直屬、代管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職工培訓教育等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協助辦理機關出國人員的政審手續;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代管單位的黨群工作。

(九)一科。負責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服務工作;承擔市長日常公文運轉、文字材料起草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二科。負責常務副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服務工作;辦理常務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

(十一)三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服務工作;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

(十二)四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服務工作;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

(十三)五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服務工作;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

(十四)六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服務工作;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

(十五)七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服務工作;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

(十六)研究室。負責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編髮《今日關注》。

(十七)漯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擔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責任;負責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重要規範性檔案進行簽發前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和其他政策性檔案涉及法制問題的解釋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指導全市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研究全市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的相關職責,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爭議及問題的有關工作;承擔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受市政府委託,代理市政府行政訴訟和經濟、民事訴訟;承辦市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傳、培訓。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下設法規科、行政執法監督科、行政複議應訴科,規格均為正科級。

(十八)漯河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負責市政府值班、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負責市政府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平台建設,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九)漯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研究分析金融形勢和全市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加強對金融業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負責聯繫駐漯金融監管機構和各類金融機構,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入駐漯河,並做好配合服務;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促進全市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統籌推動全市企業改制上市;協調上市公司重組、兼併和再融資工作;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牽頭負責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推進金融誠信環境建設。

人員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76名。其中:市政府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書長3名(不含兼職的副秘書長);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正處級)、副主任1名(副處級),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正處級)、副主任1名(副處級),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1名(副處級),市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21名(含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1名、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7名。單列行政編制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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