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文化局

單位簡介

漣源市文化局(加掛漣源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局牌子)是主管全市文化工作和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2001年漣源被授予“全國文化先進縣”光榮稱號。近年來,全體文化工作者團結協作,自強不息,以發展為主題,以繁榮為宗旨,以湖南省第二屆藝術節為契機,迎難而上,取得了許多可圈可點的驕人業績,開啟了全市文化工作“十一五”開局的可喜局面。2006年,藍田辦事處文藝路社區被評為全國先進文化社區;全市文藝類作品獲國際特別獎一個、獲國家銅獎一個,在湖南省第二屆藝術節上奪得1金1銀3優,市文化館自編自導自演的大型民俗舞蹈《骨牌燈》在省第二屆藝術節上獲“三湘群星獎”金獎,並已代表湖南省參加2007年全國第八屆藝術節選拔賽;2006年全市文化工作獲婁底市目標管理考核第一名,獲漣源市三個文明建設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領導班子

唐裕奇(黨組書記、局長)、彭冬余(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毛永正(副局長)、周祖育(黨組成

漣源市文化局局長唐裕奇漣源市文化局局長唐裕奇
員、副局長)、易社成(黨組成員、漣源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局副局長)、劉富義(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沛(黨組成員兼文藝股長)、劉菊初(黨組成員兼文化產業辦主任)、譚迎春(黨組成員兼計財股長)、梁春生(局聯合工會主席)

主要職責

1 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努力開拓先進文化,努力創建和諧文化。
2 擬定全市文化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戰略,編制長期和年度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事業發展的比例關係,指導全市文化體制改革。
3 綜合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重點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湘劇藝術品種,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專業藝術表演團體、民間職業演出團體,指導演出行銷活動。
4 綜合管理全市民眾文化事業,指導各類民眾文化事業和鄉鎮文化站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各類民眾文化活動的開展,蒐集整理民間文化遺產,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和電影發行放映事業,著力推進公共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農村電影數位化放映“2131”工程。
5 指導、監督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負責全市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印刷品及其經營、零售、出租單位的管理;負責新聞、出版、著作權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掃黃打非”,查處非法出版、印刷、發行和其他違法行為,查處和調解各種著作權糾紛。
6 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定全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措施;依法對音像市場、娛樂
市場、演出市場、電影市場、藝術培訓市場、美術品市場、文物市場、對外文化交流市場、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實施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經營行為,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7 管理全市文物事業。研究制定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管理措施;依法做好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發展文物事業。
8 制定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市文化設施建設。
9 指導並實施市直文化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社會保險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化系統在職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全市藝術、文博、圖書資料、民眾文化等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10 負責全市藝術、群文、文博、電影、文化、科技民間文化等檔案的收集整理。

辦理事項

1 設立營業性文藝表演團體

辦理部門演出管理站
許可(審核)條件應當有與其演出業務相適應的專職演員和器材設備。
法律依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39號)第六條
辦理程式1?申請受理;2?實地檢查;3?審核;4?作出同意許可或不同意許可決定;5?依法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文藝表演團體,應依法到工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應當在90日內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報發證的文化主管部門備案。
申報資料1?申請書;2?文藝表演團體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住所和從事的藝術類型;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4?演員的藝術表演能力證明;5演出器材設 備購置情況或者相應的資金證明。?
前款第四項所稱的演員的藝術表演能力證明,可以是下列檔案之一:(1)中等以上藝術學校(含綜合性院校的藝術專業)文藝表演類專業畢業證書;(2)職稱證書;(3)藝術院校出具的書面證明;(4)演出行業協會頒發的有效證件或者出具的書面證明;(5)其他有效證明。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收費標準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工本費32元/證(正本30元,副本2元)
收費依據湘價費〔2001〕74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