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漢書》,記載西漢史事,相對於記載東漢史事的《後漢書》而言,也稱為《前漢書》。《漢書》的主要撰寫人是班固。《漢書今注(套裝共5冊)》以南宋蔡琪家刻本作底本,參校其他八個重要版本,並廣泛吸收已有的學術成果,力求文字準確,注釋簡明,文風曉暢,閱讀方便。
圖書目錄
第一冊
前言
十二紀
漢書卷一上 高帝紀第一上
漢書卷一下 高帝紀第一下
漢書卷二 惠帝紀第二
漢書卷三 高后紀第三
漢書卷四 文帝紀第四
漢書卷五 景帝紀第五
漢書卷六 武帝紀第六
漢書卷七 昭帝紀第七
漢書卷八 宣帝紀第八
漢書卷九 元帝紀第九
漢書卷十 成帝紀第十
漢書卷十一 哀帝紀第十一
漢書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
八表
漢書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第一
漢書卷十四 諸侯王表第二
漢書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漢書卷十五下 王子侯表第三下
漢書卷十六 高惠高后孝文功臣表第四
漢書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哀功臣表第五
漢書卷十八 外戚恩澤侯表第六
漢書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漢書卷十九下 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漢書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
第二冊
第三冊
第四冊
第五冊
序言
一
《漢書》,記載西漢史事,相對於記載東漢史事的《後漢書》而言,也稱為《前漢書》。《漢書》的主要撰寫人是班固。
班固,字孟堅,東漢扶風安陵(在今陝西鹹陽市東)人,生於建武八年(32),卒於永元四年(92)。其父班彪字叔皮,方正之土,在動盪的年代中能選擇合適的走向,好著述,專心於史籍。當時續司馬遷之書者不乏其人,班彪博採遺事,旁貫異聞,獨出機杼,作成後傳數十篇。書未成而卒,時在建武三十年(54)。班固早慧,十三歲時得到王充的賞識。父卒後歸鄉里,即萌生補苴父著、完成遺業之志,並著手著述。後來有人上書明帝,告其私改國史,遂被捕下京兆獄,家裡的著作也遭沒收。其弟班超怕其兄被嚴刑逼供,不能自明,乃上書明帝,得召見,而被沒收的著作也送到朝廷之上。明帝覺得班固有才,授官蘭台令史,後遷為郎,典校秘書。這期間,班固撰述本紀、列傳、載記等二十多篇,奏上,終於得到認可,可以繼續修《漢書》以記載西漢一代之史。從永平中受詔,至章帝建國中,歷二十餘年,班固覃思博考,基本上完成了這部大著。
班固自為郎後,日見親近。和帝永元初,外戚竇憲大將軍出征匈奴,以班固為中護軍。燕然山勒石記功之文,,即出自班固之手。但班固沒有教育好諸子,諸子多仗勢而不遵法度,甚至班固的家奴也敢於衝撞洛陽令種兢。至竇憲失勢自殺,,其賓客皆被逮捕,種兢也以此逮捕班固,班固遂死獄中,時年六十一歲。雖然有詔書譴責種兢,辦主事者之罪,但《漢書》終成未完之作,還有八表和《天文志》尚未寫就。
於是和帝詔班固之妹班昭(同郡曹世叔之妻)到東觀藏書閣以踵成其事。《漢書》始出時,多未能讀懂,後來成為大儒的同郡人馬融,也伏於閣下,從班昭受讀。馬融之兄馬續,又受詔繼班昭以成其書。
所以《漢書》一書,肇創自班彪,主要撰寫人是班固,最後續成者是班昭,一家兩代三人,經三四十年之努力,方成此書,而馬續也參與續成之事。 二
記載史事,以時間為綱,則為編年體,如《春秋左氏傳》。以事件為綱,則為紀事本末體,此類著作出自後代。以人物為綱,則有紀傳體。紀傳體的史書,創自《史記》。
史書體式,以紀傳體最為完善。因為這種體式,實也兼有編年之善。紀傳體史書,第一部分必是“帝紀”,這固然有尊崇帝王為之立傳之意,但帝紀實際上就是該帝王在位期間的大事記,起到編年的作用。
史上最重要的是典章制度以及人們賴以活動的地域和時間等,在紀傳體的史書出來之前,這些材料比較分散。紀傳體的史書,創立了“志”(在《史記》中則為“書”),除了集中記載和人事活動有直接關係的典章制度外,還集中記載了和人事活動有重要關係的天文曆法地理災異等,這對我們了解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是必不可少的。特別是天文災異等的記載,對於研究天文史、災害史,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所以紀傳體的史書,雖說以人物為綱,但實際上涵蓋了大事記、典章制度史以及天文曆法地理災異等史。
《史記》開創、的體式,厥功至偉。而《漢書》繼起,也有創新之處。《史記》實為通史,自上古寫到當代。《漢書》則為西漢斷代史,除《古今人表》包括漢以前的人物外,一般只敘述西漢之事。這開創了後代正史的體式,後代的正史,無不只寫過去的一個朝代,甚至有“當朝人不寫當朝事”的說法。這種做法,自然反映了專制制度的強化與史家的自戕,但這是無可奈何的。另外,《漢書》不立“世家”,改《史記》的“書”為“志”,志中立“刑法”、“地理”、“藝文”、“五行”諸志,對後代影響至巨。如今日欲了解中國歷史地理者,非熟讀《漢書·地理志》不可,即是一例。
就敘事而言,《史記》和《漢書》相較,各有千秋。《史記》立意高遠,敘事曲折詳明,時出細節,以傳神情,帶有文學意味,行文如流水之自然,後代史書難以企及。《漢書》體式嚴明,敘事樸直,惟是求真,而文辭簡奧,讀者難曉,似乎立志藏於館閣者。至於《史記》論議之風發,《漢書》評騭之含蘊,讀之覺得相映成趣,然也可明風尚之趨移,專制之強化。
馬、班二家,都是私家撰述,卻轉成官史。後來諸史,承《漢書》體式者甚多,能發揚《史記》精神者趁少,使《漢書》對後代史書傳統的影響反大大超過《史記》。然以文章論,則愛《史記》者遠遠多於愛《漢書》者。《漢書》整飭簡明,為求真實而刪除史事的枝葉,惟恐傳聞之失真,作為史籍而言,固然有足多者,但作為文章而言,則恐少了一些曲折之致,搖曳之姿,也就少了一些動人之處。其行文莊重典雅,多用古字,大有高居殿堂之上的意味,連馬融也得伏於閣下,從班昭受讀,可見理解之難,這自然也嚇退了相當多的讀者。
三
《漢書》雖然文字古奧,但卻是極其重要的史書,由於閱讀的需要,問世不久就有人給它作注釋。
據張儐生的《漢書著述目錄考》(載《女師大學術季刊》第二卷第二期),自東漢末年到三國時代,有《漢書》的注釋音義之作二十六種(今已全佚),除去存疑者三種,還有二十三種,足見其被重視的程度。至兩晉,有十五種;南北朝,有十一種;隋,有四種;唐,有十八種。其中除顏師古注一百二十卷今存之外,全佚。
至宋,有二十八種。宋人頗重《漢書》的版本和校勘。如宋真宗敕刁衍等校定兩漢書三百四十九卷又正字六卷,宋《國朝會要》云:“鹹平中,真宗命刁衍、晁迫、丁遜覆兩漢書板本。迫知制誥,以陳彭年同其事。景德二年七月,衍等上言:漢書(引者按:此當指兩漢書)歷代名賢注釋,至有章句不聞,名氏交錯,除無考據外,博訪群書,遍觀諸本,校定凡三百四十九卷,簽正二千餘字,錄為六卷以進。”此當為景德監本,今已不存。隨後有宋仁宗敕余靖等校勘《漢書》,即今存的景祜本。景祜元年秘書丞余靖上言:“國子監印兩漢書(引者按:當指景德監本)文字舛訛,恐誤後學。臣參括眾本,旁據他書,列而辨之,望行刊正。”詔送翰林學士張觀等詳定奏聞。又命國子監直講王誅與余靖偕赴崇文院讎對。二年九月校畢,凡增七百四十一字,損二百一十三字,改正一千三百三十三字。另有吳仁傑《西漢刊誤補遺》十卷,今尚存。
至明,有十四種,但多為評點之作,有關史事和訓釋者寥寥,僅有唐順之《兩漢解疑》二卷、鄭維岳《西漢書旁訓》六卷,皆存。
清代考據之學大盛,有關《漢書》者有九十一種,人所熟知的王先謙《漢書補註》一百卷,就帶有某種集大成的性質。自然,此書對其前的有關著作也不能搜羅無遺,如姚范《援鶉堂遺書》中,筆記部分有與《漢書》有關者,就未見採擷。王氏對所用材料的評判,也有不夠允當之處。在此書之後,也仍有考釋之作。
高質量的考據之作問世,在現代則有馬敘倫《讀兩漢書記》、楊樹達《漢書窺管》、吳恂《漢書注商》、陳直《漢書新證》、施之勉《漢書補註辨證》等。李廷先也有一些論文,筆者也有若干篇考釋之作。
域外,日本掘毅《秦漢法制史論考》中梳理了《漢書》的版本系統,狩野直喜有《漢書補註補》,載《東方學報》第九冊~第十二冊第二分冊(日本京都),發表時稱未定稿,至《禮樂志》止。
《漢書·食貨志》日本影唐寫本,有《古逸叢書》本,《叢書集成初編》本。汪之昌《青學齋集》卷十五有《食貨志校補》,即用此本,但所校較粗。筆者有詳校。
民國年間張元濟出版的百衲本《漢書》,是一個新的版本。該書以景祜本為底本,但有修改之處。今《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記·漢書校勘記》已問世,閱之可知。
敦煌文獻中的一些抄卷,雖然數量和篇幅都甚少,但也可以用來校勘《漢書》。
總之,有關《漢書》的校勘考釋之作,今日可見者;亦甚夥矣。一個好的注本,當儘量吸取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書雖想盡力向這個目標前進,但限於時間、精力、見識,都遠未能如意。如天假以年,或者可以完成《漢書》匯注性質之著。
四 本書目的在提供一個比較可靠的《漢書》文本,並用今日白話作注,使原文便於理解。
文本方面,此書在比勘九個《漢書》版本的基礎上,對《漢書》白文作了認真的校勘。
這九個版本是:四個宋本和一個元本,即:北宋刻遞修本(即景祜本)、南宋慶元劉元起家塾刻本、南宋蔡琪家塾刻本、南宋白鷺洲書院刻本、元刻明遞修本,另有武英殿本、王先謙《補註》本、涵芬樓百衲本、中華書局1962年的點校本。
本書用南宋蔡琪家塾刻本作底本,可斟酌之處,則參校其他諸本,並參閱張元濟《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記·漢書校勘記》。如:
《高帝紀上》:“引兵去宛,宛必隨。足下前則失鹹陽之約,後有強宛之患。為足下計,莫若約降。”此文據北宋、慶元、蔡琪、白鷺本,而劉斂在“宛必隨”下按日:“文少‘足下’二字。”殿本遂加此二字,王先謙《補註》本據汲古閣本也加此二字,中華本從之,而百衲本已知明北監本、汪文盛本、元大德本、汲古閣本都重“足下”二字,不從。宋本本來可通,上面的標點就說明了問題。這段文字,《史記·高祖本紀》文作“引兵去宛,宛必隨足下後。足下前則失鹹陽之約……”《漢書》刪去“足下後”三字,正見其行文之簡潔。《冊府元龜》卷八百九十一亦作“引兵去,宛必隨。足下前則失鹹陽之約……”
《公孫弘傳》載弘復上疏日:“陛下有先聖之位而無先聖之名,有先聖之民而無先聖之吏,是以勢同而治異。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篤;今世之吏邪,故其民薄。”這裡,“位”與“民”對舉,“民”與“吏”對舉,下文即說明“吏”對“民”的影響,吏邪而使民薄。文意甚明。這段文字,據北宋、慶元、蔡琪、白鷺本。今流行本“有先聖之民而無先聖之吏”句中“民”誤作“名”,意義遂晦。
自然,蔡琪本也不是處處皆對。這時,我們引用他本正確的文字在注中作說明。如:
《高帝紀上》:“有頃,沛公起如廁,招樊噲出,置車官屬,獨騎,樊噲、靳強、滕公、紀成步,從間道走軍,使張良留謝羽。”“獨騎”下,慶元、蔡琪、白鷺、元本、殿本均有“與”字,王先謙《補註》本據汲古閣本也有“與”字,中華本從之,百衲本也見明北監本、汪文盛本、元大德本、汲古閣本有“與”字,而北宋本無,據北宋本而認為“與”字衍。鴻門宴中,沛公“置車官屬”,未辭而別,既然自己“獨騎”,又如何“與”諸部下“步”呢?據北宋本認為“與”字作衍字近是。《資治通鑑》卷九作“沛公則置車騎,脫身獨騎,樊噲、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無“與”字,《冊府元龜》卷三百九十四作“沛公留車騎,獨騎馬,噲等四人步從,從山下走歸霸上軍”。卷三百四十同(惟不重“從”字),亦無“與”字。
訓釋方面,由於筆者對此書作過訓詁研究,自然會將其成果吸收到書中,如:
《漢書》和《史記》都見到的“文毋(或作無)害”,(《漢書·蕭何傳》:“蕭何,沛人也,以文毋害為沛主吏掾。”)自來聚訟紛紜,此書解釋為“於法律條文無所阻遏”(即精通律令文之意)。這個正確的解釋,是通過認真的考釋而得來的。主編有《釋“文毋害”》一文,從用例、語源、字源等幾個方面考釋了“文”指的是法律條文,“害”之義是阻遏。
“誰何”是漢代常見的一個語詞,(《漢書·陳勝項籍傳贊》:“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就舊注歸納,有三種解釋,今日學者的意見也不一致,歸納起來,也有三種解釋。此書說“誰何”就是詰問,盤問。“誰”“何”本均為表疑問的代詞,由此引申而為表問義之動詞,二字復用,則為表問義的複詞。其論證令人信服。
史書中,志這部分關係於歷史上的典章制度甚巨,但由於比較難讀,讀者大多望而卻步。筆者對《漢書》諸志,均有比較深入的研究,就《刑法志》和《食貨志》都發過訓釋和校勘方面的長文,《(漢書·刑法志)校注》,載台灣《孔孟學報》1992年2期(總64期);《(漢書·食貨志)補疏》(上、下),載台灣《孔孟學報》1994年1、2期(總67期、68期),故本書對志的注釋,會更為可靠。
特別是《漢書·律曆志》,素稱難讀,筆者從張汝舟先生學習過古天文曆法,指導作注者用三年之功研讀該志,注者能將《漢書·律曆志》和《史記·曆書》聯繫起來考察,並從理解漢代的天象曆法樂律的關係入手,釐清該志作者的思路,弄清其計算的方法,糾正前人誤說多處。
自然,作為一個今注本,我們的研究成果不可能在注釋中完全展開。但正是因為有這些研究作為基點,注釋就顯示了更多的正確性。本書的撰寫,啟動於1996年,撰寫之艱難,姑且不言,其間迭經變化,艱辛備嘗,而三百萬字初稿完成時,竟然遇出版社撤叢書選題毀約而不作分文賠償之事,我等書生雖意有不平,卻無暇亦無力爭訟。幸賴鳳凰出版社有前四史今注之規劃,此稿獲新生之機,經數年重新整理,終於面世。
本書多歷年所,與事諸君認真負責,不斷修改,雖如上所述有其長處,但限於水平和精力,疏漏錯誤在所不免,敬祈讀者指正。
王繼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