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監測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全市經濟運行;綜合研究並協調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實施。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並提出建議;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論證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案;負責專項改革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組織對開發區建設發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有關問題。
(五)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提出全市重點項目計畫草案;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安排市級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會同有關部門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組織提出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對外貿易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規劃和措施,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和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擬訂全市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融入武漢城市圈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的責任,提出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政策建議;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提出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措施,推進社會事業建設。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措施。
(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簡介
根據《孝感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漢川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孝辦發[2010]19號)以及《中共漢川市委 漢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川發[2010]13號)精神,設立漢川市發展和改革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推進武漢城市圈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以下簡稱“市武漢城市圈綜改辦”)。
職責調整
(一) 增加和加強的職責
1、新增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的職責。
2、進一步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加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推進武漢城市圈綜合配套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3、加強對能源問題的綜合性研究,擬定能源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落實。
4、加強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二)劃出和劃入的職責
1、將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定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2、將市交通戰備辦公室職責劃給市交通運輸局。
3、將支援三峽工程建設、移民等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設8個科(室):
(一) 辦公室
負責文秘事務、會議組織、文電檔案管理、政務信息、電子政務、政務公開、信訪、目標責任制管理和督辦、檔案起草等機關日常政務;承擔機關財務、部門預算、資產管理、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行政職責;負責機關人事政工、年報統計等工作。
研究起草重要檔案;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提案建議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
核定行政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綜合科
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進行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分析研究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及時提出措施建議;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發展計畫的編制工作;擬訂並協調安排重要物資儲備計畫;組織對經濟運行重大問題的調研。
提出全市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核定行政編制2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
研究市內有關投資的調控措施,提出計畫期內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分析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狀況;提出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本級財政預算內投資計畫;負責全市財政性資金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
研究分析財政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和上報;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的建議,參與重要價格制定;牽頭推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研究提出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及規劃,負責物流業重大項目的規劃布局與審核;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的監控和協調,提出並組織全市重要商品儲備計畫和市級儲備計畫,研究和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外貿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負責組織安排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和申報;組織安排和監督市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實施和資金的使用;負責審查申報全市外資項目設備進口減免稅確認工作;協商有關部門擬訂地方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編制全市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並負責指導和監督計畫的實施。承擔市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許可權,審核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調整,參與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審查工作;承擔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協調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標準定額工作。承擔市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各地和相關行業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配合開展對中央、省預算內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核定行政編制2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